在收复陕省的同时,另一件大事在帝都发生了。
经过三个月的准备和证据收集,对睦仁的公审大会终于在帝都召开了。
前倭国天皇睦仁被指控犯下了“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三项罪名。
由帝国最高法院组成的特别法庭对前倭国天皇睦仁进行了公开审判。
公审的地点就选在帝都菜市口,这里原是处决死刑犯的地方。
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开庭,是为了方便定罪之后当庭处决。
而且公审参加的人数较多,宽敞的菜市口可以为旁观的百姓提供足够的位置。
当天参加庭审的旁听人数达到了数万人,整个菜市口周围都挤满了闻讯而来的帝国百姓。
另外还有由帝国最高法院和帝国行政部组成的主审团、陪审团。
随着帝国最高法院院长,同时也是特别法庭的庭长沈家本的一声令下,荷枪实弹的国防军士兵将的主犯睦仁押解上台。
比较特殊的是,被告席的周围设置了严密的铁栅栏,全副武装的国防军士兵守卫在周围维持秩序。
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百姓过于激动,发生什么意外,同时也是为了极大地增加对犯人的心理震慑,有利于睦仁如实地交待罪行。
面对气氛庄严的公开审判,受审的主犯睦仁一脸的颓然,被公审的滋味让心高气傲地他感到生不如死。
但这正是秦牧所要的效果。
上午十点左右,庭长沈家本宣布开庭:\"我宣布,对前倭国天皇睦仁的公审大会正式开始。
本庭被告睦仁是倭国前几十年时间内的领导者。但不管被告过去有多么高的身份,他现在的待遇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们可以向被告保证,本次公审大会将根据你被起诉罪状的数量与性质,以及提出的证据和适用的法令进行最慎重的审查。\"
担任公诉人是行政部部长徐世昌,他起身郑重地宣读了起诉书:\"尊敬的庭长和各位法官大人,我是徐世昌,本次公审大会的公诉人。
根据国际惯例及帝国法律,以下三项犯罪行为将受到指控:
一、计划、准备、执行、发动侵略战争以及违反国际公法、条约、协定、保证的战争。
除此之外,为达到上述目的而参与共同计划或阴谋的罪行也包括在内。
二、武装冲突中的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不人道行为。
故意杀害战俘和伤病人员,对他们施加酷刑和折磨等不人道待遇,破坏无军事价值的民用建筑、历史文物或宗教古迹,对妇女儿童施加暴行、监禁、拷打、射杀、集体拘捕、集体惩罚,毁坏住房,强迫迁移等等。
三、有权力资源的人出于政治、军事或经济目的,以国家、种族、宗教或某种意识形态为界,对他们进行肉体上消灭或政治上虐待的暴行。
被告人睦仁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追究其责任。
本人依据国际惯例及帝国法律之规定,提起公诉
第111章 公审睦仁[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