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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对于通过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行了,这书不能看,废纸还废腰子。”
      “从昨晚开始,我已经用完了一卷纸,感觉人都要挂了。”
      “我刚刚看着,又来了一发。”
      “作者你丧尽天良,我已经戒了一个月,就是因为看你的书,忍不住破戒了!(大哭)”
      “一个月?搁那养身呢?(滑稽)”
      “你们全是注意在看开车情节的,就没人发现这作者的文笔相当好吗?对于人性的刻画入木三分,剖析了当代社会下,下层民众的生存现状和心理。”
      “作者应该读过很多书,在一些哲学问题的阐述上很有深度。”
      “楼上说的太深奥,我是俗人。”
      当然了,也有一些不太友好的评论。
      “厕纸文学!整篇都是男女那点龌蹉事。”
      “登徒子!枉为读书人。”
      “我要举报,你这是什么作者啊?竟然给我儿子看这种书!”
      对于那些喷子,公孙瑾一律永久禁言加删除评论。
      除开这些书评外,单日的收藏也已经破千。
      推荐票和打赏的数量也很可观,甚至还出现了一个盟主,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期。
      继续往下翻了翻书评,公孙瑾发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评论。
      “注意看作者的名字,被拐走的牛马(斜眼笑)”
      “被拐走的鹿和你是什么关系?新马甲?”
      甚至连那个叫做被拐走的鹿的作者本尊都在书评区留下了评论。
      某个出租屋里,金发波波头的女孩坐在电脑屏幕面前,看着那些大胆露骨的情节,脸红的像是煮熟的螃蟹。
      “咦!好羞耻。”
      “还可以这样写?”
      “原来是这样的啊,是我没搞明白。”
      这本新书是钟苓子的一个书友推给她的,说让她借鉴一下里面的写作手法。
      起初钟苓子还不以为然,但是耐着性子看了一会儿之后,就移不开眼了,越看越起劲。
      仿佛打开了一扇新大陆的大门。
      她几乎是逐字逐句地看完了这本新书前面的章节。
      等钟苓子回过神时,才发现进度条已经到底。
      忍不住皱了皱眉,打字评论道:“继续更啊,生产队的驴子都不敢这么歇。”
      公孙瑾在下面跟着回了个问号。
      “要加个好友吗?”
      钟苓子如此回复。
      公孙瑾愣了片刻,还是答应了。
      “你进一下我的书友群,我加你。”
      网文作者互相加好友,帮对方推书是很很正常的事,公孙瑾也没觉得奇怪。
      只是在加书友群之前,他用公孙瑾的账号又申请了一个新号,然后用新号进了群。
      “被拐走的鹿申请加你好友。”
      “同意。”
      这是公孙瑾新账号上的第一个好友。
      两人谁也不认识谁,不知道彼此的年龄,也不知道长相和性别。
      被拐走的鹿同样用的是小号,公孙瑾点进去看了一下,空间里一条动态也没有,也没有照片。
      只有一条性别为“女”的信息。
      被拐走的鹿:“以后一起推书啊!可以互相交流一下写书的心得。”
      “嗯,好。”
      公孙瑾的回应很简洁。
      然后两人就再也没了话讲。
      钟苓子也不是一个话多的人。
      她不知道,如果两个人此刻面对面彻夜长谈,应该会相见恨晚。
      公孙瑾也不相信,这个突然和他建立联系的人,会和他产生多么深厚的羁绊。

5、苓子[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