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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立秋湖畔的风,笑起来要人命的你[2/2页]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被拐走的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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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每次开门都要叼她一顿,但每次都会把门打开。
      压力太大的时候,她会站在宿舍的楼道尽头,点一根烟,看着学校寂寞的夜景。
      偶尔抽着,会忘记时间。
      等通风口的风散掉了她身上的烟草味道,她才会回宿舍,然后熬夜写小说。
      所以她每次更新的时间都是在凌晨两点,书友都说她的小说更新时间很阴间。
      学会单车之后,电动车她也会了,学起来没费多大劲。
      熟悉两天之后,她就正式上路当了一名骑手。
      校园人流量大,而且密集。
      食堂档口生意又好,总能接到很多单。
      一个来回,就是十几块二十块。
      早晚两个用餐高峰在学校里转上几个来回就是一百多块钱。
      钟苓子是很满足的,唯一不满的是那电动车的电瓶不太行。
      耗电量特别快,没电了就跑得跟蜗牛一样,老是要让她用脚踩。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庆幸自己在学电动车之前学会了单车。
      嗒!嗒!
      雨下得没完没了,排水渠堵了,沥青路上的地表径流大得像小溪一般。
      鞋子踩在上面的时候,总是会感到脚底一凉。
      袜子沾了水的湿润感觉,粘附在皮肤和脚趾的缝隙之间,说不出的讨厌。
      回到宿舍脱下鞋子的时候,脚底总是泡得脱水泛白。
      校区在郊区,背面是连绵的山,阴雨天总是妖风阵阵。
      食堂前有两颗直径十公分的树被拦腰吹断。
      其中一颗是桃树,另一颗也是桃树。
      出门的时候撑的雨伞有很大概率“死无全尸”,金属扇骨准会被撕扯得直接变形。
      当四面八方飘来的雨点像弹幕一样打在身上的时候,恐怕是苏轼也说不出“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样豁达的话。
      “今天雨好大。”
      公孙瑾看着窗外落下的雨帘,滴滴答答的雨声响成一片。
      “是啊,点外卖的人也特别多。”
      钟苓子看着机器吐出来的一张又一张的外卖订单,喃喃地道。
      天气糟糕透顶的时候,大家都宅在宿舍不想出门。
      “老板,今天天气这么差,就不开外卖了吧。”….公孙瑾看向老板娘。
      “开吧,我去送。”
      钟苓子摇了摇头,目光执拗地看向机器吐出来的订单。
      那么多单,可都是钱呢。
      “天气不好,你注意点。”
      老板娘有些担忧。
      公孙瑾看了看钟苓子,知道这姑娘固执,便也不想劝说什么,只是走到案板上和面。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像是天上有条河倒转了过来。
      密布的乌云让整个世界都变得灰暗了许多。
      钟苓子将外卖放进保温箱,身上披着雨衣,骑着电动车在学校里穿行起来。
      偌大的校区里,寂静无声。
      声势浩大的雨点中,能见度也变得很低。
      雨幕中校车的车灯泛起一片朦胧的光晕,经过时扬起的水花如瓢泼一般。
      食堂的三楼,靠窗的位置,林辉面前放着热气腾腾的砂锅面,易凯蒂手里捧着温热的奶茶。
      中央空调吹着呼呼的热风,让人心情舒畅。
      易凯蒂是个很喜欢文学的女孩,特别爱看书。
      林辉也颇有些文艺青年的特质。
      两人聊列夫·托尔斯泰,还聊陀耶妥夫斯基。
      “俄国的文学就像冬雪过后的面包麦香,掺杂了猎人十年的皮革,还有枪管的冷冽和铁水的炙热。”
      “说它好,当然是很好的。”
      “至于怎么个好法,叶公也好龙。”
      林辉悠悠地道。
      易凯蒂美眸眨了眨,颇有些崇拜地看着他。
      “我觉得你的这个形容特别贴切。”
      “这是公孙的原话,我只是复述了一遍。”
      林辉笑着摇了摇头。
      唐福林和欧阳瑞都是不太喜欢文学这东西的,那太高雅了。
      对唐福林说高雅的东西,他听不懂,但是说en,他就能脱口而出“en,高雅的”。
      欧阳瑞也只读些“我命由我不由天”、“区区吕家,不待也罢”之类的厕纸文学。
      所以在宿舍里面,最能和这个花花公子找到共同语言的人,是公孙瑾。
      “我和公孙聊过俄国文学,他说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学作品,非本民族的人往往是很难产生共鸣的。”
      “不了解俄国历史的人,读不懂列夫·托尔斯泰,也看不懂陀耶妥夫斯基。”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对文学、美术、音乐、哲学,公孙都有很高的鉴赏能力。所以我和他很聊的来。”
      林辉说着,不禁有些欣慰。
      “庄晓梦也说过类似的话。她说,如果想要真正领略一个民族文学的美,就要去了解它波澜壮阔的历史,了解那个民族所经受过的苦难。”
      易凯蒂深以为然。
      两人聊着,话题又扯到了公孙瑾和庄晓梦身上。
      当然了,也避不开钟苓子。
      “我觉得公孙瑾和庄晓梦很般配啊。气质都很清冷,同样喜欢音乐和文学,而且都很好看。”
      易凯蒂托着腮,微微笑着。
      “是吗?”
      林辉看向窗外,少女披着雨衣,在滂沱大雨中穿行。
      “我怎么觉得,公孙瑾和钟苓子更适合一些。”
      “大家看到的公孙瑾,有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和庄晓梦走在一起,郎才女貌。”
      “可他原本的样子。应该和钟苓子是一类人。”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想起了公孙瑾在食堂打工收捡餐盘的样子。
      做着又脏又累的活,也不卑不亢。
      “哪一类人?”
      易凯蒂有些不解。
      “你可能不会理解,我也不会理解。”
      林辉笑着摇头。
      “把一块钱掰成两份用,挣扎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却从不蝇营狗苟。”
      “活得平凡但不卑贱的人。”
      “这是钟苓子的模样,也是公孙瑾原本的样子。”
      “所以我说,他和她,命中注定要在一起。”
      说完,他便看向窗外的雨幕。
      雨,下得更大了,淹没了少女远去的背影。
      “我才不信呢。”
      易凯蒂摇了摇头。
      “我始终觉得,公孙瑾这样惊艳的人,就应该和庄晓梦这样同样惊艳的人在一起。”
      “那,咱们打个赌?”
      林辉笑着道。
      “赌就赌!”
      易凯蒂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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