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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自卧龙出山火烧博望后,一波接一波的高潮,让读者们大呼过瘾。
      长坂坡赵子龙单骑救主,七进七出。
      虽未谱金兰,前世信有缘,忠勇付汉室,情义比桃园。
      匹马单枪出重围,英风锐气敌胆寒。一袭征袍鲜血染,当阳常志此心丹。
      子龙,子龙,世无双,五虎上将威名传。
      “丞相,此人已杀死我战将五十多员呐!”
      “此乃何人?”
      “阵中战将可留姓名?”
      “莪乃常山赵子龙也!”
      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看得人热血沸腾。
      庄晓梦看到这里的时候,开心得在床上打滚。
      一个少年将军,英气逼人的模样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
      有学美术的读者根据原著中赵子龙的形象画了同人图。
      夜照玉狮子、涯角枪、一身白袍。
      非常符合读者们心中赵云的形象,就连公孙瑾本人也亲自下场点了赞。
      在很多游戏里,赵云都离不开这一句“我乃常山赵子龙也”。
      比如真三国无双,比如梦三国,再比如LOL赵信的子龙皮肤。
      要说三国里人气最高的武将,赵云绝对可以进前三。
      张飞当阳桥喝退曹军,吓得夏侯杰坠马而亡。
      舌战群儒,唇枪舌剑。周瑜摆宴,笑里藏刀。
      “我现在越来越期待后面的剧情了。”
      “三国真是写得太精彩了!”
      “好看是好看,但是作者更的实在是太慢了啊!”
      “速更,夜不能寐!”
      最新的一段剧情,是周瑜空设计。
      周瑜主战,增强了孙权抗操的决心,同时在邀请刘备过江会谈的时候,暗中起了杀心。
      刘备乃世之枭雄,今日不除,必为大患。
      巴渝舞暗含杀机,士卒们准备好了匕首,就等周瑜摔杯为号。
      关云长在刘备身旁,手握剑柄,眼神中满是杀气。
      周瑜思量良久,方才开口:“玄德公,身后所立者何人?”….“吾弟关云长也。”
      “莫非斩颜良诛文丑之关云长?”
      “然也。”
      “失敬!失敬!”
      周瑜自知事不可成,便给关羽敬了酒,一场危机悄然化解。
      码完这段,公孙瑾将上传,打着呵欠,去了趟卫生间。
      出门的时候,看到庄晓梦房间门的缝隙里还透着微光。
      “还没有睡吗?”
      公孙瑾小声嘀咕着,正准备回房间。
      这时,庄晓梦的房间门突然开了。
      庄晓梦穿着睡衣和拖鞋走了出来,两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
      “别总是熬夜。”
      公孙瑾语气平淡,但还是藏不住那份关心。
      “我也不想熬夜的,但是《三国》更新得太晚了,我得看完了才去睡。”
      庄晓梦嘟囔着,有些小小的不满。
      “可以第二天早上起来看嘛。”
      公孙瑾微微侧过脸。
      “不行,不看到最新的剧情,我总感觉身上有蚂蚁在爬。”
      庄晓梦连连摇头,去了厨房。
      公孙瑾看着她的背影,思忖着要不要将更新提前。
      他熬夜是因为习惯了。
      看着庄晓梦熬夜,他是不情愿的。
      “没吃饱吗?”
      庄晓梦在冰箱里翻了翻,拿了一盒酸奶,一大盒卤味零食。
      “嗯,有点。”
      “涮羊肉是挺好吃的,但总感觉没米饭,肚子里还是差点东西。”
      庄晓梦点了点头。
      “吃冷的不好,我给你炒饭吧。”
      公孙瑾看了看她手里拿着的卤味熟食。
      “行!”
      庄晓梦闻言,好看的眉眼舒展开来,露出了雪白的贝齿,赶忙将卤味放进了冰箱。
      公孙瑾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里的食材看了看。
      拿了两根火腿肠,两个鸡蛋,一根黄瓜。
      “咦?炒饭放黄瓜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这样炒饭吃起来味道比较清爽,不会油腻。”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用刀将黄瓜切成丁去瓤。
      这是别人教他的一种炒法,炒饭可以少放油,用黄瓜丁拌进去,吃起来米饭口感偏淡,非常清香。
      外面卖的炒饭,他吃两口就觉得油腻,难以下咽。
      但是用这样的方法炒出来的饭,他连续吃两碗也不会腻。
      有黄瓜和火腿丁,加上蛋液,口感也很丰富,不会太寡淡。
      公孙瑾轻轻磕开鸡蛋,熟练地将壳剥开成两半,滤掉蛋清,将完整的蛋黄倒入了碗里。
      “不要蛋清吗?”
      庄晓梦有些不解。
      “嗯。”
      公孙瑾将蛋黄和米饭混在了一起拌匀。
      再在锅里倒入少许油烧热,把切好的火腿丁和黄瓜丁倒入锅里翻炒。
      这时再把混合了蛋液的米饭倒入锅里开始炒散。
      公孙瑾一脸专注,侧脸的轮廓和曲线很具模特般的美感,眼睫微翘,眨眼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颠勺的动作也很是熟练,有种说不出的帅气。….庄晓梦越是细看,越是觉得他认真起来的样子迷人。
      “这家伙,怎么怪好看呢?”
      她暗自想道,脸颊泛起丝丝绯红,像是浅尝过清酒,有了些醉意。
      “好了,尝一下。”
      将米饭都散开出锅,公孙瑾将一碗淡金色的炒饭递到了她面前。
      “真漂亮呢。”
      庄晓梦小手捧着酸奶,小口啜饮着。
      看着面前淡金色的炒饭,总觉得很是神奇。
      “小时候我看周星驰的食神,里面就有一道皇帝炒饭,感觉这个有点像。”
      庄晓梦眨巴着眼睛,拿起勺子舀了一口尝了尝。
      “感觉怎么样?”
      公孙瑾随口问道。
      “唔~好吃!”
      庄晓梦眸中荡漾着水波,很是激动。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炒饭!”
      这碗饭和她以往吃过的任何一碗炒饭都不同。
      学校外面有很多卖炒饭的小摊,会在炒饭里放胡萝卜丝、培根、烤肉之类的食材,再加上黑胡椒和一些豆豉。
      炒出来味道是很丰富的,重油重盐。
      但是没吃两口,她就会感到很腻。
      公孙瑾给她做的炒饭虽然用料很简单也很清淡。
      没有放肉,没有很多调料,但吃起来就是让她很有食欲,越吃越想吃。
      “尝起来很清爽,真的好吃!”
      庄晓梦赞不绝口,吃得特别香。
      而公孙瑾只是托着腮,安静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这个炒饭,你是从哪里学的?”
      公孙瑾听着,情不自禁地想起十七岁的某一天,莉莉递到他面前的炒饭。
      他遇见的每一个女孩,都在塑造他灵魂的过程中留下了自己的烙印。
      就算天各一方,两两相忘,这些烙印也不会消失。
      往事纵然不可追,但每个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教给他的那些东西,都会让他更好地去照顾其他人。
      “忘了。”
      公孙瑾浅浅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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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公孙瑾的炒饭[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