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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她来听我的演唱会[2/2页]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被拐走的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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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双柔荑紧紧绕在他的胳膊上,软得像是没有骨头一般。
      明明那手没什么力气,却让他没法挣脱。
      “先去吃饭,你请客!”
      “行,我请。”
      钟苓子很是爽快,拉着他的胳膊去了一家街边的小店。
      临街的窗口,能闻到玫瑰花香。
      冬天的夜晚,天气微冷。
      窗外灯火阑珊的地方,有女人站在路灯下瑟缩。
      有男人递过去几百块钱,两人就牵着手,进了宾馆。
      摆摊卖着烤红薯的老婆婆,满是褶皱和创口的手,收着皱巴巴的几块钱的纸币。
      一旁的老伴将自己的破旧毡帽摘下,戴在了老婆子的头上。
      两个老人笑着,露出稀疏的牙齿,满脸皱纹。
      这一幕幕都看在公孙瑾和钟苓子的眼里。
      这是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
      真爱就像鬼一样,只听别人说过,没遇见过。
      半晌,公孙瑾突然问钟苓子:“你理想中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呢?”
      钟苓子托着腮,微微笑着。
      “有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小家,一个稳定的工作,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一个乖巧又有些淘气的孩子。”
      “不需要大富大贵,不用为生计发愁就好。”
      “像我这样的人,有了钱也不知道该怎么花。现在赚了这么多钱,还是跟你一起下苍蝇馆子。”
      钟苓子说完,忍不住笑了起来。
      顿了片刻,她悠悠地道:“其实我不喜欢大城市的生活。”
      “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小时候,去乡下的外婆家。”
      “在田埂上拿着狗尾巴草,光着脚追逐蝴蝶。”
      “一眼望去都是金色的油菜花地。”
      “夏天的时候,就是金色的麦田。风一吹,就泛起波浪。”
      “远远地能看见挂着破旧衣服和草帽的稻草人。”
      “大人们忙着收获,麦子堆成小山。”
      “我就光着脚,卷起裤腿,淌过小溪,用蚯蚓去小河边钓虾子。”
      “我有时候,甚至羡慕上一辈人的爱情。”
      “在乡下有一个小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和喜欢的人生一个小孩,他会慢慢长大远去,就像风筝断了线,再不回来。”
      “他有他的归宿,我们也有我们的归宿。”
      钟苓子始终温柔地笑着。
      “现在的年轻人,被房子绑架了人生。”
      “就像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从双水村出来,见过了外面的大世界,反而成了一种不幸。”
      “谁让我们读了这么多书呢?一旦见过了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回不到故乡去了。”
      “可悲哀的是,大城市里没有落脚的地方,也没有干净的爱情。”
      钟苓子说了很多,她看着外面的宾馆,还有那些站在路灯下瑟缩的女子,渐渐地又没有了笑容。
      “我想我知道,该给你写什么歌了。”
      “什么歌?”
      钟苓子回过神来。
      “菜上来了,先吃饭。”
      服务员呈上的都是几道小菜。
      酸辣土豆丝、肉沫茄子、麻婆豆腐,就着米饭可以吃很多。
      “说说呗,歌名叫什么?”
      钟苓子一边干饭,一边看着公孙瑾,眼神很是期待。
      “如果有来生。”
      公孙瑾悠悠地道。
      在提起如果这两个字的时候,他脑海中就浮现出了这首歌。
      公孙瑾虽然不喜欢高晓松这个人,但不得不承认,这首歌的歌词真的写得很美。
      谭维维的唱功是毋庸置疑的,她唱得很好。
      但公孙瑾觉得,她有一点“用力过猛”。
      这首歌不论是歌词还是作曲,都充满了纯真且清澈的味道。
      更像是十几岁的少女,天真烂漫的幻想。
      所以,公孙瑾总是觉得,唱这首歌的人,应该也是十几岁的女孩。
      不需要多么花哨高深的技巧,只需要用少女干净清澈的声音唱出来,就是对这首歌最好的诠释。
      这首歌获得获得过2010年度中国歌曲排行榜的年度金曲、内地年度最佳作词奖、及年度最佳作曲奖和年度最佳编曲奖等十项提名。
      质量自然是很高的。
      “能不能唱一遍给我听?”
      “到了白金,就唱给你听。”
      公孙瑾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像是在报复她之前将他的头发揉乱。
      “哼!”
      钟苓子轻哼一声,然后用小拳头往他胸口里捶了下。
      “百万吨拳击!”
      钟苓子使用了百万吨拳击,效果拔群!
      公孙瑾捂着胸口,疼得倒吸冷气。
      那姑娘却是微微扬起下巴,笑得一脸得意。
      回了白金的录音棚,钟苓子就看着公孙瑾开始写歌。
      张雅娜和师晴也在旁边观看。
      这首歌里没有提到过一个“如果”,却叫“如果有来生”。
      因为歌词里面提到的那些美好的东西,都是幻想出来的。
      “歌词写得很简单很纯粹,却格外具有美感。”
      张雅娜连连点头。
      “嗯,像一首现代诗。”
      师晴说着,默念了两遍。
      越品越觉得,如果有来生,这几个字,总有一种无法言说的伤感。
      写完歌词,公孙瑾就开始作曲,编曲。
      乐器需要用到木吉他和长笛,还有口琴等等。
      其中还有一段管弦乐卡农的间奏。
      “这首歌,也是你的存货吗?”
      钟苓子凑过去,眨巴着眼睛。
      “嗯,很久之前就作好了。”
      “这首歌适合十几岁的女孩子唱,不需要用到多高深的技巧。”
      “声音越纯粹,感情越真挚越好。”
      将词、曲、编曲都一一搞定,公孙瑾就将曲谱和歌词递给了钟苓子。
      “开始练习吧。”
      他拿起一把木吉他,开始拨弦给她伴奏。
      “嗯,好!”
      钟苓子看着歌词,谨记着公孙瑾的话,开口唱了起来。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莪穿过,金黄的麦田,去给稻草人唱歌。”
      钟苓子紧闭着眼帘,唱得很投入。
      放下了所有技巧、忘记了现实、只为了找到这首歌的感觉。
      练习的过程很顺利,说是为她量身定做也并不过分。
      歌曲要表达的意境和钟苓子的心境格外的合拍。
      ……
      傍晚,回到学校的宿舍后,公孙瑾还是没有看到欧阳瑞的人。
      唐福林也不在,宿舍只有林辉一个人。
      “公孙,能陪我去喝点酒吗?”
      林辉抽着烟,面容有些惆怅。
      “行。”
      公孙瑾虽然不爱喝酒,但是啤酒还是喝下几罐的,前提是得有些下酒的东西。
      学校外面的烧烤摊,两人在帐篷里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点完了菜,林辉就撬开酒瓶,咕咚咕咚地灌下一瓶,然后重重搁在桌上。
      “欧阳瑞是个傻卵。”
      他喃喃地道。
      不知道是想说服自己,还是想说服公孙瑾。
      “也不是太大的事,彼此说开就好了。”
      公孙瑾安慰道。
      “我跟他,估计是玩不好了。”
      林辉摇了摇头。
      “公孙,之前有件事没跟你说的。就是国庆那会,我跟着他一起去潜江,你还记得吗?”
      “记得的,回来后,你们俩好长时间没说话。是路上发生了什么吗?”
      “嗯。”
      林辉重重点了点头,然后抬起头看着公孙瑾的眼睛,有了一丝醉意。
      “如果你是我,当晚你会哭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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