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潺挑了挑眉,将红酒杯端在我面前,我也捧起了红酒杯,二人碰了杯之后,我听见刁潺说了句“合作愉快”。
送刁潺回家的车上,刁潺开了网约车的窗户,冷风钻进车里,吹得人格外清醒。
刁潺回过头来看我,坏笑着用手靠在车窗上,头枕在手背上:“时岚,我没有看错你。不会叫的狗,最会咬人。”
我不打算深究刁潺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只当她这句话是夸奖。
猫又如何,狗又如何,起码,我已经看着刁潺给创始人发的信息,对男士颈霜与女士颈霜分属两个行业提出了疑问。通过二人的几句话沟通,为了重要客户的体验,创始人明确回复刁潺,将把男士颈霜也同女士颈霜一样,从个护行业归回美妆行业。明天一大早,我就可以拿到fino品牌授权给美妆行业售卖男士颈霜的文件,宣布这一场仗打得快捷又漂亮。
“你有男朋友吗?”刁潺问我。
“曾经有,后来分手了。”我答话。
“还愿意提前男友,说明,你们分手不算难看。时岚,听我一句劝,男人是全世界最靠不住的生物。好好热爱自己的工作吧。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在宝莱干了,欢迎来fino找我。”刁潺从车上下来,高跟鞋触碰到地上时,发出尖锐的声音。
我笑着与刁潺说了再见,心里想着的却是“我才不想和你一起工作,你也太能吃能捞了吧,临走还不忘打包两道菜”。真的,别管各个大公司集团里,总监的名号喊得多么响亮,当她们的双脚站在土地上,一个个都是吃喝拉撒睡的能手,谁都别装作自己不食人间烟火,不然,迟早贻笑大方。
我坐在网约车的后座闭目养神。坦白说,我并不讨厌刁潺。我喜欢她的算计,也喜欢她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还喜欢她在工作上不矫情的直接。还是那句话,不能小瞧任何一个在职场里赤手空拳拼上来的女人。
她们每个人,都有足够让你仰望的地方。要么,是吃了别人不能吃的苦,要么,是舍了别人不能舍得福。我反观自己,既不想吃苦,又不想舍福,活该这么被动。
我打开手机,刷着朋友圈,破天荒地发现方明远发了个朋友圈。
虽然,内容依然还是关于宝莱新物流政策的通知,但是,能恰好撞上方明远发朋友圈,我还是觉得我运气不错。我抱着小女生心思,给方明远点了个赞。两秒后,方明远的消息弹出来,我差点高兴地笑出声。
“时岚,你好,我落地上海了。如果你方便的话,我能否请你帮忙联络你的朋友,我想把猫接走。”方明远发完这句话,还发了一个老土的玫瑰花的表情。
我盯着方明远丝毫不值得猜想的头像,回了他两个字“稍等”,想了想,又加了一个语气助词,最终发出了一句“稍等哟”。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任何一句陈述句,只要加上一个语气助词,立刻就能变可爱,简直是广大女性凸显温柔的福祉。
我打了个电话给胖哥,胖哥如临大赦,几乎是跳起来高声接我的电话,生怕他老爸不放他出门:“仙女,接猫,好啊,哎哟,怎么会没空呢?你可是我的老师啊!一日为师,终生为观音菩萨啊!我能拒绝你吗?我不能!我这就出门!在宠物店门口恭候你大驾!”
对于胖哥的热情,我自然是全盘接住,挂断电话后,我给方明远发送了宠物店的地址。
“我们宠物店见吧。”我说。
“谢谢,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接就好。”方明远推辞。
“我现在在的地方离宠物店就十分钟,你慢慢来,我等你。”我怎么可能放过和方明远见面的机会呢?方明远这个人神出鬼没,天天出差,我今晚赔笑脸赔了一整晚,怎么能放过看帅哥的机会?
方明远过了一会儿才回复:“谢谢。”
如果不是手机没办法设置自动回复,我一定以为手机那头是一个自动回复的机器人。我当然可以将方明远的礼貌理解为涵养,不过,这也是说明我们彼此之间不太熟悉吧。
胖哥狂踩油门,哼着歌儿把车停在一旁的时候,我在他财大气粗开的豪华宠物店旁边大口嗦湖南米粉。刁潺心仪已久的西班牙餐厅,连海鲜饭都是极小一碗,几杯红酒下肚,我现在饿得发慌。米粉店老板大气,还免费送了我一个煎蛋,乐呵呵地和几个邻居坐在炉子旁眯着眼睛打牌。
“仙女,你吃米粉怎么不带上我?”胖哥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大声吆喝了一句:“老板,给我也来一碗,双倍粉啊。”
就这样,当方明远开着牧马人到达宠物店的时候,他见到了一脸陶醉在一起快乐嗦粉的胖哥与我。
我今天穿了酒红色丝绒长裙,脖子上是一串珍珠项链,可是,此时,我将袖子撸了起来,头发也随意绑在脑后,拿着一罐辣椒酱往碗里加了满满一勺剁辣椒,笑容满面地和胖哥讨论刁潺的浮夸,可以说是“窈窕淑女”的当代反面教材。胖哥就更加夸张,一件价格三万的moncler羽绒服敞开着,嘴里咬着煎蛋,听我说话的间隙里,还指挥老板不要出红桃三,应该打方块八,恍如自己是牌场赌圣。
再看方明远,永远是那么体面。他的头发又剪短了一些,穿着深色暗格条纹西装,显得人更加精神。我注意到方明远今天戴了金色细边框眼镜,他下意识地用手指将眼镜往上推了一点,似乎是在确认在米粉店里的人是不是我。
“这儿!”我朝方明远招了招手。
胖哥靠近我,小声地说:“仙女,这个男的,有点好看。”
“别想了,这个男的,三十五岁以前不谈恋爱,你还得等个几年。”我用筷子拨了一下煎蛋,内部的蛋液流出来,我皱了皱眉:“老板,我要吃全熟的。”
胖哥见状,把我碗里煎蛋夹了过来:“太好了,我就喜欢吃半生不熟的。”
方明远在我们旁边拉了个椅子坐了下来,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表达歉意:“真是不好意思,临时决定要来接猫,让你们二位大晚上赶过来。”
我埋头吃粉:“没事,你再给我们两分钟,马上吃完,带你看猫。”
胖哥咀嚼着,朝方明远笑了笑,被我从后背拍了一下:“抓紧时间!快点吃!别耽误帅哥接猫!”
可能是我吃得太着急了,竟然不太确定,方明远听到我喊他“帅哥”后,是不是笑了。
等我与胖哥酒足饭饱后,胖哥抱着一只圆滚滚的形似猪而非猫的动物交给方明远的时候,我看到方明远满脸的质疑。
“真的是你那只猫。”胖哥信誓旦旦。
“额……其实,我没有见过它。不过,它在照片里,长这样。”方明远很是犹豫。
原本因为担心猫毛过敏的我,出于好奇,上前看了一眼,毫不犹豫地同意了方明远的说法。我很确定,不久前,我就是把照片里的这只猫交给胖哥的,而非眼前这只重达二十斤的庞然大物。
“哎呀,谁养的像谁。凡是被我养过的,除了仙女是例外,其他的,进了我胖哥的家门,我就不允许它瘦着离开。”胖哥把猫装进了猫袋中,交到了方明远手上。我明显看到,有锻炼习惯的方明远在接住猫袋时,手臂的弧度还是变弯了许多。
方明远将猫放在了牧马人的后座,再次向胖哥道谢。
“这段时间多亏你的帮忙,你看,钱怎么结算比较好?”方明远拿出钱包。
胖哥惊讶:“这年头,还有人身上有现金啊?没事没事,你对仙女好点就行。行了,我也吃饱了,下次见啊!”
我与方明远挥别了胖哥,夜色已深,街边的路灯逐一暗了下来,有风吹进我的脖子,带来一阵凉意。
方明远在我上车之前,喷了一种气体,才为我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时岚,可能要麻烦你先陪我把猫送回去。”方明远在驾驶座上,系好了安全带。
“噢,没问题啊,不过你家好像没有合适的猫笼子。”我思考着:“?G,刚刚应该在胖哥那里再拿一些猫粮走的。这个家伙在这里养尊处优惯了,万一饿了,我怕它挠你。”
“我是要把它送到它主人那里去。从这里开车过去大概要半小时,如果你困了,可以睡一会儿。这么晚了,我也不放心让你打车回去。”方明远难得说这么长的话,反而让我有些不习惯。
我看着方明远的眼睛,盯得他有些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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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势在必得(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