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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打响战役的第一枪[2/2页]

1789,带着华工踏破美利坚 凌波门小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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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连每天都要比大部队提前出发一个小时,不仅更疲惫,也更危险,所以连里的士兵早已经怨声载道了。
      不过,因为明天就要抵达道森城了,所以人人都开始做起了发财的美梦,士气也变得高涨起来了。
      李斯特手下的士兵都市白马城征调的民兵,一半是混迹于城市的无业游民,另一半则是普通的白人平民。
      说实话,后者平时在生活里都是好父亲、好邻居,但是那只是针对白人而言的,他们现在所讨论的全都是如何抢劫华人的黄金。
      几个道貌岸然的家伙还开起了下流的玩笑。
      “少尉,听说印第安女人的身体像木板一样平,真是真的吗?”一个叫做约翰的雇工说道。
      “我也没见过。”李斯特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裁缝,在白马城有一家小小的制衣点,他是通过给汤姆逊中校贿赂了50英镑,才当上的这个连长。
      “可是听说您以前差点和一个印第安女人结婚。”
      “无可奉告。”李斯特装模作样地拒绝回答。
      “上尉先生不愿意回答你的问题,你还是明晚自己找一个印第安女人问吧!”一个红胡子壮汉高声喊道,惹得大家一阵起哄。
      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之下,李斯特和他的手下登上了毫无遮挡物的“野牛坡”。
      在距离他们不远处的高地上,黑眉并没有跟随战友后撤,他和同伴鹰嘴两个人留在了原地,因为他们不仅是侦察兵,也是散兵狙击手。
      黑眉看着翻过了野牛坡,并且不断靠近的敌人,手指搭在了扳机上,准星牢牢地锁定着敌人队伍中那个最活跃的那个白人。
      黑眉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可以熟练地使用肯塔基长步枪和弓箭打猎。
      最开始,当他听连长说德莱塞枪能在600米的距离上打死一只斑鸠时,他以为那是天方夜谭。
      但是在第一次射击训练结束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怀疑了。
      看着准星中那个手舞足蹈的人越来越近,黑眉的心越来越紧张。
      “800米。”
      “700米。”
      “600米。”
      黑眉没有开枪,这是第一次实战,他要万无一失。
      “500米。”
      敌人迈过了他们作为参照物的那排松树。
      黑眉果断扣动了扳机。
      伴随着强烈的后坐力,纸壳弹瞬间被击发,黑火药燃烧产生的气体从枪膛迸发出来,形成一股白色烟雾。
      枪声响起,500米外的约翰被射翻在地。
      几乎在同一时间,他身边的队友也开枪了,紧接着,就听到周围传来了零零星星的枪声。
      伴随着枪声,李斯特的连队一下子就倒下去了六七个人,其中就包括多嘴多舌的约翰。
      被血溅了一脸的士兵看着突然倒下的队友,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而远处的黑眉看到目标被击中之后,则裂开嘴笑了,他拉开击针扳手,装填了子弹,扣动扳机,又射翻了一个敌人。
      整个过程仅仅只用了5秒钟。
      两轮射击之下,李斯特已经损失了十几个士兵
      直到这时,李斯特才意识到遇袭了,连忙命令隐蔽。
      他的手下也反应了过来,“哄”地一声乱成了一锅粥,四散着想要寻找掩体。

第49章 打响战役的第一枪[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