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聪明了。」我说,不明白自己为什麽生气。他手指的触感留在我脸上,戳破了隔绝一切的透明防护,他侵犯了我的领域,将我的所有物吃入体内。我感觉自己赤裸裸地在他面前,他却迟迟不肯移开目光。
「你不吃了吗?这样很浪费。」他说,见我一动也不动,便拿起汤匙挖着混有饭粒的鱼肉往嘴里送。
我没阻止他,尽管惊愕莫名,恼怒却掩盖了一切。
那天下午他便请假回家,一整个礼拜没再上班。据说是急性肠胃炎,不断上吐下泻。
都是我害的。
除了他以外,娜娜也好几天没出现。一个人吃午饭好无聊,某日竟自暴自弃地吃起麦当劳,把饮料和薯条都加大。甚至连欣蕙都令人怀念,工作成了难以忍受的煎熬。我一直以为我是随遇而安的人,没想到这麽容易就让情绪跌落谷底。
我是不被需要的人,我以为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不依赖他人,也没有人依赖我。可有可无的存在,即使消失了也没有人在意。
好像太过火了。如果不在乎我,他会吃完那碗饭吗?
我情愿他不在乎我。
被人喜欢很可怕,他总有一天会变心,或死掉。没有恒久不变的感情,人是善变的动物。
我喜欢他吗?否则见不到他为什麽会难过?
见不到他是我自己造成的。
他放任我的任性,直到我嚐到苦果,低头认错。但受尽折磨的人总是他。
他为什麽宠溺我?没错,就是「宠溺」。我是个不乖巧的宠物,不喜欢他强加在我身上的装扮,对他又抓又咬,留下一道道无法抹灭的伤疤。
我惦着他、我念着他,我想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3-3 宠溺[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