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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再相识[2/2页]

何须昔年 骆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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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社会的贵族气质。
      我怎会把他联想到小酒馆里落魄的瘦弱少年呢?
      及至薇薇安飞奔过去,几乎将他扑倒的时候,我不近不远地望着他莫名熟悉的脸孔,在他掩饰的很好的表情里抓住了一丝破绽。那湖蓝色眼眸中黑得发亮的瞳孔,一闪而过的落寞、不甘,刹那就让我想起那个地下室的男孩。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这样清晰地记住一个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
      我还在想着一年前的地下室男孩,只看到薇薇安水润的红唇在一张一合,犹如一个令人畏惧的洞孔,好像下一刻就要把我吞进去一样。我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薇薇安正在向我介绍丹尼:“、、、乔尔?约瑟夫?玛丽¥a丹尼?博迪格。称呼他乔尔就可以了,他是博迪格家族的第八世继承人哦。”
      “你好!宋,我可以这样称呼你!”
      我那时候还在想着自己没记住的,他的那一长串名字。冷不防,他的一声“宋”。虽然他有问我“可以否”,但那明显可以听出那不是一个问句。我看着他优雅地向我问好,很温和地笑着,右手微微抬起。手指修长,白皙且骨节分明、、、半晌,我才惊觉自己的失态,意识到他是想要握手表示友好,正抬起右手迎上,回应他空气中静立许久的手,“可以,当然可以。”
      却没料到,他却就势握住我的手,跨上前一步,离我越来越近。接着,他的右边面颊便贴上了我的右边面颊,同时嘴唇发出“啵”声音。他的脸颊触感温润,如上好的羊脂美玉。然后,我们的左边面颊也相互贴近。离开时,他的唇有意无意地擦过我的脸颊、唇角,犹如烙上了一个温柔的欢迎之吻。他的唇,温温的,触在我炙热发烫的脸颊上,似轻盈的冬雪搁浅在温软的薄纱上化为一摊缱绻。我心底虽然慌乱,可又止不住地生出柔滑的巧克力融化在唇齿间那般的舒适感。
      法国人非常注重礼节。见面不但要打招呼,而且要行吻面礼或握手。吻面礼在法国,完全是一种非常平常的问候方式,即使是在小孩子们中间也不简化。记得有一次路过一所中学,看到男孩子之间通过握手,女孩间通过亲吻说“早上好”,那个场景很像一群小蚂蚁在用触角传达信息,画面友善却也逗趣。其实,我到法国也有一年多了,对于吻面礼也早已从初始的不好意思到习惯接收了。我遭遇第一个吻面礼的对象是个标准的法国男人,当时我在里昂的酒打工,正忙着整理台,腾不手来和他来个中国式的握手告别,他很幽默的说那就来个法式的,于是,我就很大方的回答没有问题。就这样,让他给占便宜了。那时候,虽感觉有些不习惯、不自在,但是也没有像如今这般慌乱,感觉像是被毒蛇咬了一口,心口麻麻的、痒痒的。
      “你、、、你好。”我笑着,有些尴尬地收回已经微微冒汗的手。
      宴会结束后,薇薇安不止一遍地问我:“乔尔很帅?很帅,很帅!”看得出,她非常迷恋他。
      那晚,我回去以后几乎彻夜都没有睡着,一个劲地纠结于“他到底是不是那个丹尼,到底有没有认出我”这些愚蠢至极的问题。时而还纠缠一下“他有没有礼貌”这个更为可笑的问题。我一直到如今,也没法搞清楚自己当时的想法。对于这样一个只见过两面的男人,我怎么会一次又一次地为他失眠呢?难道仅仅因为他当初的那首歌让我想起了陈诺吗?还是因为他熟知我那晦涩的过去?
      现在想想,不论是现在还是当时,我都更愿意接受自己是由于陈诺和有关陈诺的过去而在当时对丹尼“青眼有加”。我总不至于选择相信自己在深受重创后,不到三年就神经病地对一个陌生帅哥犯花痴。
      这次,我们算是认识了。没有酒精的作祟,通过正式的方式,互相知道了姓名,外加得当的礼仪。虽然直至今日,我还是不能完整的说出他的全名。世人皆知法国人的名字都是实实在在的冗长。丹尼其实不叫丹尼,乔尔才是他的名字。而我始终固执称呼他为丹尼(这是熟悉后的事,在最初我始终称呼他为博迪格先生),最简单的原因只是初次见面时,他说他叫丹尼,他妈妈最爱一遍遍抚着着他的发,呢喃着“丹尼,丹尼”。
      我想问:
      再相识,相隔一年。
      当时相遇,君还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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