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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混战(77)[2/2页]

战将录 猛懵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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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报都不认识,16岁之前都是农民,来当兵其实也完全是机缘巧合。谁让自己的爸爸是村里的民兵排长啊。他最喜欢太祖的那句话,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虽然他以前对于这句话的典故的来源其实完全不知道,但是他就喜欢这种霸气。
      这句话在他来774团之前就已经学会了,但是他不会写,也不认识这些字。有一次上级到他原来的部队来考察。但是要背太祖语录,对于他而言实在太难了,比跑十公里越野还辛苦。而那天,他正好是给团部在站岗,全团只有他一个人背不下来,而且正好被抽中了,其实也算不上是抽中吧,就是首长随便问了一句,但是他答不上来,首长最后笑了一下问他,知道太祖什么话没,他说我只知道太祖的一句话,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而且我觉得这句话才是最有用的,至于其他的语录,就像村里开大会,天天做报告,喊得响,没个用。我们村学的就是太祖的这种气势!痛打落水狗,绝不放过敌人!首长问他,来自哪个地方?他非常自豪的说,我是和太祖喝同一条江水长大的。首长问他,那你敢学霸王吗?他说,不敢,我是老实人,我得守规矩,部队纪律最重要,当地主恶霸这种事情咱不能干。首长又问他,那敢追穷寇吗?他非常自信的答道,必须的,我们邻村来我们大队偷了三两米,我追的那王八蛋十里路。首长在笑了一下,然后对他说,行,那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咱们不做霸王,就追穷寇。就这样,自己来到了774团,这个老首长就是政委。
      来到774团,其实是实在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奖励还是惩戒,反正刚开始自己对于来774团团其实是很抵触的,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呀,没办法,更何况咱也不能给太祖丢脸啊,对不对?慢慢的自己喜欢上774团的,喜欢上774团的这种氛围。自己有时候喜欢吹牛,但是自己有吹牛的资本。整个774团其实都有吹牛的资本,连团长都对这兄弟部队说过这样的话,我们团就是战场的地主恶霸,我们的目的就是让敌人无路可走。
      自己以774团的一员为好,自己也会以生命去捍卫774团的荣誉。这种独属于774团荣誉!而且774团的荣誉是需要用敌人的鲜血来不断浇灌的。上夜校的时候政委说过一句很露骨的话,但是他觉得很有道理,政委说:历史都是用白骨,搭建而成的,但是白骨永远都是埋在地下的!历史永远记住的都是英姿飒爽的胜利这!我希望你们永远都是774团英姿飒爽的那些笑脸,而不是埋在地上的那些白骨,白骨是很容易被人遗忘的,也是必须被遗忘的,因为只有忘记痛苦,忘记伤亡,我们才有勇气迈向未来,才能开创更好的未来。其骑士团存在的价值,就是要用敌人的白骨来堆建共和国的盛世基业。
      不知道为什么,停下来的一般的脑海里,不停的回响着政委的那些话,也许此时此刻政委曾经的那些话,才是对于他们在战场上拼杀最大的鼓励。人活着,总得为点什么,能走向战场,也总得为点什么,无论是个人心愿,还是家国情仇,总得为点什么。不然在地狱和人间之中徘徊,是很容易迷路的,也是很容易失去动力的。想到这里,一班长的深呼吸了一口气,咪了一下自己的眼睛,竖起自己的耳朵,然后再次更上了部队的步伐,此时一班长的心理其实也是有些隐隐不安的,他闻到了危险的味道。
      其实你要说一班长的一丁点私心都没有,那是肯定不正常的,一班长要退役了,如果他是带着军功去退役的话,那是完全不一样的,在警卫连想得到军功是很困难的,毕竟很少有对手,能打到警卫连的,这种情况太少太少了。所以警卫连的战士们对于军功都有一种,近乎于痴迷的状态。
      这很可能是一班长的人生中最后一次走上战场了,对于这一点很清楚,他毕竟是要退役的呀。所以在一班长的心里实际上对于谁是主力部队,谁是战场上的主角是一点,他是很在乎的,想取得军功是真的需要巧合的,是需要机会的,仅仅有努力是不够的。
      其实某种程度上而言我们现在也可以说,一班长在实际是在贪婪和理性中做的挣扎了,如果一班长这个时候不能有一个理性的分析,那么一班的伤亡会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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