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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危在旦夕[1/2页]

都市之佣兵狂人 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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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醒来后,发现有警察过来,于是赶紧躲到了一辆车的后座,一直没敢露头,等危险解除后,大桥重新通行,司机回来取车,才把我拉回了仰光。”
      苟爷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异样,依然自顾自的道:“我到了仰光后,四处找爷您和小玉,结果一无所获,然后想着你当时带我去过内比都一家叫流浪者道酒吧,正好仰光也有分店,于是我就想着来碰碰运气,守株待兔了几天,终于让我碰到您了。”
      苟爷一脸惊喜,不像伪装。
      班玫瑰看着长歌,好奇道:“谁是小玉?”
      “回大小姐的话,是爷在金三角买的一个女人。”苟爷说完,才注意今天没在长歌身边看到小玉的身影,不禁问道:“爷把小玉送去大使馆了?”
      长歌点头。
      “爷果然是个正人君子,苟爷对你的敬仰之情无以言表。”
      苟爷一边说着废话,一边还在往前面带路,似乎刻意在引着长歌他们往深处走。
      班玫瑰挽着长歌,脑袋搁在她肩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似乎苟爷称赞长歌,就像是在赞美她一样。
      或者准确的说,就像在赞美她的男人一样,与有荣焉!
      长歌渐渐停下了脚步,沉浸在幸福之中的班玫瑰毫无察觉,苟爷在前面走着走着,见他没有跟上来,回头疑惑道:“爷…”
      长歌看着他,眼睛深邃,仿佛想要洞穿苟爷的内心。
      面对他这样的眼神,苟爷竟然有些慌张,眼神也开始闪躲,飘忽不定。
      “是谁让你这样做的?”长歌声音冰冷。
      班玫瑰终于也察觉到了异常,不知不觉间,他们竟然来到了一条僻静的街道,四周除了昏暗的路灯,竟然没有一丝灯光,四周漆黑如墨,就像一个黑洞,在吞噬周遭的一切,一阵凉风吹过,竟然让她感到丝丝杀意。
      “爷…”苟爷脸色露出挣扎之色。
      “砰!”
      “快跑!”
      枪声和苟爷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砰砰砰”
      “哒哒哒”
      密集的枪声响起,长歌猛的把班玫瑰扑倒在路边的草丛,而提醒他们的苟爷则被打成了筛子,躺在眼前。
      “爷…对不…起我不想出卖你…可是我家人在他们手上我没得选择哇”苟爷突出一口鲜血,继续道:“原谅我,爷。”
      看着他痛苦的脸色,爬满挣扎自责后悔,长歌点了点头。
      “你放心去吧,我会帮你救出你的家人。”
      “谢谢…爷”
      苟爷努力做出一个笑脸,解脱的闭上了眼睛,似乎长歌说出救他家人后,他再无牵挂。
      长歌拍了拍班玫瑰的肩,看着从黑暗处走出来的枪手,竟然多达十人,各个穿着黑衣,像极了古装剧里面的刺客,只不过刺客手里拿的是刀剑,而他们手上则是清一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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