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被告六人有罪!”
经过激烈的庭前争辩,最后法官宣判:“被告刘xx等人,因涉嫌强奸、殴打十几名女性,导致其中一名女性不堪受辱,跳楼自杀身亡,罪名成立!先判决被告刘xx无期徒刑,张xx有期徒刑……”
法院宣判的第二天,整个城市都沸腾了。有人拍手叫好,有人义愤填膺,有人扼腕叹息,可惜那十几名可怜的女子。媒体上早已疯传了这则新闻,报纸、网络视频、微博,头条刷了好几天。
铺天盖地的新闻头条早就让小林和公司的人知道了。小林质问春晓:“为什么不告诉我!”春晓没有回答。小林的声音又提高一个分贝:“我问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春晓按捺不住脾气,大声说:“因为我不想跟别人说,我想自己解决。”
“你眼里到底有没有我这个男朋友!”小林指着胸口问春晓。
春晓的眼泪滚下来:“我不想让别人为我担心。我不想解释靠别人替我解决这些,我只想靠我自己解决这些事情。”
“可我是你男朋友,我有责任和义务帮你解决这些事情!”小林的眼里也湿润了,“你的心里从来没有将我当作你的依靠,我不过是一个不重要的人而已。”
春晓哽咽着:“不是的,我没有这样想过。”
“你有。春晓,连你自己都不了解你自己。你根本不让别人了解你。出了这样的事情,你都瞒着不告诉我。说明在你的心里,我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春晓大叫道。
小林抹了一把眼水,转身说:“我们不适合,分手吧。”
春晓泪如雨下,转身离开了那间房子。
这是春晓又一次因为和小林吵架而离开那间房间,这是第三次了吧。这一次不是黑夜,而是白天。春晓一个人一边走一边想,独自一人站在天桥上发呆。她也在想,这段感情还有没有必要继续下去。回想当初,她是在一家书店里遇见小林的,那时的小林多么温暖,给人印象多么干净。怎么现在变得说话这么尖刻,难道是春晓从来不曾了解过他。这个小学老师什么都好,就是对女人掌控欲太强。他要求春晓心里不能有秘密,要求她不经过自己的批准不许和陌生男人说话。别说是陌生男人,就是熟悉的男人都不准。不许对别的男人笑,不许跟别的男人靠太近。去哪里了,见什么人,一定要跟他报备。如果藏在心里不告诉他,就是犯了天条。他会像狂风暴雨一般朝春晓发作。小林不是一个坏人,可他是一个性格有缺陷的人。
春晓也不是完美的,她也是一个性格有瑕疵的人。唉,可是怎么办呢?她不想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天天吵架过日子,她又想起了唐敏。那个不堪忍受天天吵架挨打的日子而早早离世的敏敏,她还有一个五岁的女儿。春晓害怕过这样的日子,更害怕将来自己的孩子也过这种日子。长痛不如短痛,她必须要做出一个抉择。春晓拿出手机,给小林发了一条微信:“小林,三天后我搬走。”从此宣告,这一段关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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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宣告结束[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