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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勘验的报告写的十分的详细,再配合采集组的照片,基本上就算没有去到现场,也都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了。
     林二一边看着现场的勘验报告的文字部分一边比对着照片,争取在脑海里还原出当时的案发现场的整体情况。
     之前林二也住过这个酒店,也清楚酒店房间内部的布局,所以对他来说这种空间思维建模并不难。
     从入屋处的血迹和拖拽的痕迹来看,死者在这个位置已经流了大量的血。
     从而进一步判断,这里有可能就是发生了命案的地方。
     比如,罗洪彬要强行进屋,结果穿着睡衣的白忻妤不肯,两人因此发生了矛盾,白忻妤转身从开放式的厨房柜台上拿了工艺匕首刺入了罗洪彬的身体之类的……
     但是,林二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以罗洪彬的体格和正常人的反应,如果白忻妤这个时候才转身去橱柜台上拿刀的话,显然太晚了。
     这是其一。
     其二,那把刀不是厨房用的刀,而是白忻妤从某个地方收的工艺匕首,据说具有收藏价值。
     以此来推断,这把刀出现的位置不应该是在橱柜那里,要说在客厅的陈列柜那里还差不多。
     可如果这样,白忻妤有点舍近求远的意思了,不符合正常人在紧急情况所作出的选择。
     还有第三点,死者是在白忻妤的床上光着身子被发现的,似乎是想伪装成罗洪彬想要潜规则不成反被杀的现场。
     这里还有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如果罗洪彬是在床上被反杀的还能理解,但是门口的血又怎么回事?
     还有洗手间里的血迹和浴巾毛巾都又如何解释呢?
     果然,只是看了看现场的勘验报告就已经觉得问题重重了。
     不过,林二也不急着下结论。
     因为现在他所看到的内容,也都是新宁警方调查过的。
     可想而知,针对那些疑点,冯铁丽肯定是一个个的全都调查了。
     【尸检初步检验报告】
     死者罗洪彬,男性,49岁,身高173cm,体重78kg,为某影视公司老板,出品人,影视制片人。
     发现时,死者呈后倒姿势仰卧于床上,尸斑融合,尸僵遍布全身,角膜微浊,瞳孔有反应,推测死亡时间为凌晨2点到3点之间。
     胸口处插有一青铜材质做旧的匕首,刃宽3cm,以直角垂直姿势插入胸口位置,伤口深10cm,刃锋刺入心脏,引发心室破损造成大出血。
     死亡原因为:失血过多。
     林二看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只能说初步的勘验确实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
     不过,林二这个时候却是在想另一个问题:
     假如,杀死罗洪彬的人不是白忻妤,那凶手是怎么行凶的?第一案发现场又是在哪里?还有,凶手行凶的时候,白忻妤人又是在哪里?以及在做什么!
     虽然从死者的社会关系去寻找可能的嫌疑人确实也是不错,但是如果能破解凶手的作案手法,同样也有助于锁定凶手。
     想到这里,林二就知道,相比于看卷宗,他更应该现在马上去一趟法医科的剖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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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卷宗内容[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