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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被偷的苦主[1/2页]

鹤冲天 浅斟低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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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高无敌的想法,自己抢先进攻,凌厉一定会躲闪,因为如果他拔剑相迎的话,白痴也知道剑是挡不住铁棍的,到时候恐怕要人剑同时碎掉。
      而且自己的棍长,在距离上占了优势,即便凌厉有什么应对的招数,自己也来得及反应。
      这是个看起来很完美的计划,至少,即能攻击敌人又可以很保守的给自己留条后路,实在是非常不错的策略。
      事实证明,高无敌错了,错得相当厉害。
      凌厉的腰上虽然挂着剑,而他的剑法也的确不错,但他最拿手的,却是拳头。
      高无敌在举棍砸下的同时,看到凌厉冲了过来,也看到凌厉抬起了拳头,可惜虽然看得到,但他却反应不过来,只能眼睁睁的看到凌厉一拳打在了自己的胸口,然后他就飞了出去,铁棍也握不住的掉在地上。
      喷出一口鲜血,高无敌连话都说不出来,在别人的搀扶之下才勉强站住,能够不倒已经是难得。
      凌厉这一拳怕是连石头都能打碎,但高无敌还是能够站着,虽然受伤很重,颇为狼狈,但他还是没死。
      不死金刚也不是浪得虚名的。
      没死倒是真的,不过也只剩下半条命了,高无敌连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五脏六腑如被火烧一般,要知道,高无敌是外家高手,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之类的正是他的看家本领,钢筋铁骨说不上,但耐打击能力也是非常强的,不然也不会历经劫难而不死,得了那么一个威风的名号。
      有人扶着站不稳的高无敌退到一边,不管怎么说,来了这么多人,高无敌敢第一个站出来发难,说出大家共同的心声,这说明他是条汉子,而汉子是应该得到尊敬的。有人渡气为高无敌疗伤,还有的拿出这个丹那个丸的一股脑的喂他吞了下去。
      凌厉的一拳起到了威慑的作用,可惜,这样还不够。
      大家既然为了天书敢到血旗帮闹事,正可以说是利之所在,掉脑袋搏命的后果也在所不计,所以别说凌厉打伤一个人,就算他杀了十个人,还是会有更多的人前赴后继锲而不舍的要他交出天书。
      贪心会让人失去理智,会让人垂涎自己没有能力占为己有的东西,这样做通常的结果就是,会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凌帮主好手段。”一个道士打扮的人排众而出,旁边的人纷纷给他让路,道人虽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其实心里很受用这种待遇,很喜欢这种感觉。
      这是受人尊敬的具体表现。
      但是受人尊敬不如受人敬仰,受人敬仰不如受人膜拜,所以这道人也来打天书的主意,因为他也想成为一个传说。
      其实这道人的运气很不好,因为他本来已经得到了一块天书,并且有惊无险的跑到海边,身上连轻伤都没有几处,他把这归功于自己的机警和过人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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