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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第 74 章-修改[1/2页]

岁月知长夏 靡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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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的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的梦。
      他们坐在江边的楼顶上,吃着烤串,眺望着对岸鳞次栉比的高楼,都憧憬着将来能住进那片繁华漂亮的新城里。
      从盛朗家的屋顶也能望见对岸。
      夏日的夜里,两人亲热完,浑身热汗地躺在露台上,望着远处闪烁变换的霓虹灯,小声说着话。
      诉说着对彼此的爱意,生活中的趣事,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那时候,林知夏的理想之一,就是将来能和盛朗在对岸拥有一套房子。如果爸爸能同意他们,三个人住在一起,那就更好了。
      房子不用多大,两个房间足够,装修也不需要华丽,但是必须要有一个敞亮的阳台。
      阳台上要摆放一张宽大的藤沙发。秋天的午后,他和盛朗能相拥着挤在沙发里,晒着暖暖的太阳。
      虽然口头说着将来要赚大钱,功成名就。但是林知夏的梦想落到实处的时候,都很踏实而微小,从来不敢太贪婪。
      可是命运厚待他,给予了他一个大大超出预期的礼物。
      盛朗赚了第一桶金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国买房。
      那时候t市的购房政策已经缩紧,盛朗买不了住房,于是干脆在t大附近的一个高档商业楼盘里买了一套精致漂亮的酒店公寓。
      那算是盛朗和林知夏的第一个家。
      不大,一房一厅,没有阳台,但是有一张宽大柔软的床。
      盛朗那时候的事业重心还全在海外,海量的通告排满行程,每次回国都像逃狱似的。
      匆匆飞回来,和林知夏紧紧拥抱,在这张大床上疯狂,把积攒了数月的公粮一口气上交,然后又被经纪人的电话催回去。
      林知夏忍不住抱怨:“怎么搞得老子好像是被你包养的大学生似的?”
      盛朗听了这话,一看林知夏那小模样就乐了。
      当时林知夏才从床上爬起来没多久,眼角被欺负出来的红晕还没散,唇也肿着,正在穿衣服。
      盛朗又扑了过去。
      “你还就是包养的大学生,可以给我为所欲为。来,给你金主爸爸笑一个。”
      林知夏一拳头朝金主爸爸的脸上招呼。
      盛朗急忙闪开:“老子的脸是上了保险的!”
      “所以不怕挨揍呀。”林知夏呲牙笑,“谁是你包养的大学生?”
      “不是,谁都不是。”盛朗一秒怂,朝林知夏摇尾巴,“我是你养的狗,总成了吧?主人,时间还早,再喂投点狗粮……”
      林知夏腰还软着,一时不慎就又被盛朗叼住,拖回了狗窝里(床上)。
      那两年里,他们俩在这间小小的公寓里度过了许多狂热又甜蜜的时光,一遍遍品尝着离别的不舍,和重逢的欢愉。
      盛朗在海外的名气越来越大,频频出现在各大品牌的广告之中。但是时尚圈毕竟不如娱乐圈那么全民化,在国内,知道盛朗这个名字的的人还不算不多。
      所以那两年,盛朗还可以和林知夏大大方方地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坦然接受路人惊艳的注视,而不用担心会给林知夏带来不便。
      林知夏也把盛朗带到实验室,介绍给师兄师姐们认识。
      叶云漫就读t大生物系,依旧是林知夏的学姐。林知夏大三就能混进实验室里打下手,就是叶云漫帮忙给他开的后门。
      “你们俩果真在一起了。”叶云漫感慨,“之前听同学说盛朗后来出柜了,我第一个念头想到的就是你。”
      林知夏很不好意思地挠头:“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们俩多明显呀。”叶云漫笑,“在九中的时候,盛朗就像条小狗似的跟着你,你们俩的视线总黏在对方身上。哪一对普通的好朋友会这么亲密?”
      林知夏回想起青涩却又甜蜜的暧昧和初恋,脸颊发热。
      叶云漫又说:“而且有一次下雨,盛朗给你打伞,伞把你罩得严严实实的,他自己半边肩膀都淋湿了。我那时就确定,这小子绝对喜欢你了。”
      林知夏双颊滚烫,心着了火似的。
      自己的爱情细节,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似乎比自己品味得要更加隽永动人。
      林知夏博士毕业的前一年,论文硕硕,已在业内小有名气。
      学院想留他,好几家制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也都在和他接触,开出高额的薪酬。
      如果不是林安文生病,林知夏估计会就此留下,以t市为家了。
      那一年,林安文被诊断出肝上长了一个肿瘤。
      林安文的手术是在t市做的。盛朗的钱加上江教授这边的人脉关系,为他请到了非常有名的大夫主刀。
      当时正值秋季时装周,盛朗的通告满天飞,但依旧坐了通宵飞机赶回来,陪着林知夏将林安文送进手术室。
      林知夏向学校请了假,全程陪伴父亲。
      幸运的是,这个肿瘤发现得早,手术进行得很顺利。
      化疗期间,林安文就住在那套小公寓里。林知夏哄他说房子是盛朗的,专门借给他们暂住,并不提房产证上也有自己的名字。
      林安文预后效果不错。林知夏还找了一位本地有名的老中医给父亲开药调理,林安文的一些旧疾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但是林安文的精神还是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人到了一定年纪,身体机能在衰退,要是再重病一场,便格外觉得自己老了。
      人一老便恋旧,恋旧便想归乡。
      林安文不想留在t市,只想回永安生活。
      放心不下大病初愈的父亲,林知夏决定放弃t市优越的各种机会,回丰市定居。
      盛朗二话不说,立刻开始在丰市寻找房子。
      “这次我们俩得找一个像模像样的好房子了。”盛朗说,“一个正式的家。”
      林知夏那时候正忙着毕业的事,再说掏钱的也是盛朗,便任由盛朗自己去折腾这个事。
      等林知夏回到了丰市,盛朗兴致勃勃地拉着他到处转。
      他们先参观了“盛夏服装”的总部,又去店里旁观了顾客们抢购上市新款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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