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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炼心(四)[1/2页]

妖皇(穿书) 千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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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一个月前长公主所说的,主审官又拍了下醒木:“够了,不要胡搅蛮缠。”
      又道:“琴公子,我最后问你一遍,你,可有话说?”
      夏微然:“其实,我喜欢男子。”
      主审官皱眉:“够了!被告琴公子,既然你已认罪,本官就判你明日午时三刻,西市处刑。”
      门口的百姓们一片哗然,场面瞬间乱了起来。
      主审官拍了拍醒木:“肃静!”
      然而没人理他。
      “怎么这样啊,这位公子一看就冤枉的,怎么就判他刑了?”
      “哎呀,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咱这讲得是证据!”
      “证据?那名女子也没拿出证据呀?”
      “县官肯定看过了,你还不信县官?”
      “这……”
      “民不与官斗。”
      大堂两侧的衙卫走出来维持秩序,百姓们渐渐闭上嘴。
      主审官“哼”了一声,大声道:“琴公子未曾拿出证据,所说皆不能作准,而原莺莺的证据本官已经检查过了,皆为真实。是以,这件案件,判定为琴公子有罪,且恶意逃窜,按照乾国律法,当处以最重的刑法。”
      门口的百姓们被“民不与官斗”五个大字死死压住,没人敢于站出来喊一句:“将女子的证据拿出来看看。”
      事情似乎已成定局了,场面沉默着。
      主审官挥了挥手,让衙卫将琴公子带下去。
      许望在堂内显出身形。
      “朗朗乾坤,□□,怎可如此昏庸?”
      带着生机盎然的磁性声音响起。
      主审官“唰”地站了起来,只见大堂中央一道青色身影渐渐出现,那人明亮极了,气质缥缈,大概是仙人。
      衙卫被震在原地,百姓们也不可置信地盯着那人。
      主审官下意识道:“您,您是仙人吗?”
      人间无修士,不知哪年起,这成了修真界约定俗成的规矩,滚滚红尘早已只剩下片言只语的关于仙人的描述。但这无法阻止人们对于未知的浪漫幻想,而许望无疑是满足他们的幻想的。
      许望面无表情,气息莫测,淡淡道:“不错,本尊云游四方,此次路过,见太平盛世却有如此昏庸之事,不忍,遂停下指点迷津。”
      主审官回过神来,见面前这人悬空站立,早就全信,但想到长公主的嘱托完不成了,升不了官加不了爵,心就隐隐作痛,但他哪敢得罪仙人啊。
      主审官恭敬道:“仙人尽管吩咐,在下必定全力配合。”
      大堂中央的仙人淡淡道:“先把女子的证据呈上来。”
      主审官向身侧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下人离开去拿。
      堂内此刻安安静静,百姓们一个个都咧开了嘴,高兴得不行,吃瓜的放下瓜,扇扇子的停了扇子,卷着衣袖的也立刻放下衣袖,全身上下都掸了掸,生怕不整洁。
      毕竟,这可是仙人啊,传说中的那种,百姓们又用手把自己的嘴捂上,唯恐打扰了仙人。
      一刻钟后,下人将证据呈上。
      许望一道灵力甩上去,纸上的内容漂在了空中幻化为金色的大字,所有人都能看到。
      百姓们心中全是为仙人做事的满满的干劲,当下就认真看了起来。
      “七天前,怡秀坊下工,原莺莺辞职。作证人:怡秀坊老板。”
      “七天前,茶馆琴师琴公子午时已然完成工作,离开茶馆。作证人:茶馆老板。”
      “七天前,未时三刻到酉时,琴公子一直呆在家中。作证人:王大中,李志,乔鸣先等。”
      “七天前,酉时前三刻,原莺莺从茶馆后街走出,寻求帮助。作证人:乾元,许村等。”
      主审官悚然抬头,不该是一些捏造的琴公子恋女癖的罪状吗?这些是什么?
      只见仙人微侧过头,问:“怡秀坊老板,茶馆老板,王大中,乾元等人可在此处?”
      百姓中被点到到人上前几步,跪在仙人面前:“回仙人,我等在。”
      仙人转回头,看向主审官:“你审。”
      主审官抬起微微发抖的手,擦了擦额角的冷汗,不住点头:“是,是。”
      又问跪着的几人:“刚刚金字上所说的,你们是否能作证?”
      跪着的几人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我等能作证,刚刚金字所说的,的确是那样。”
      仙人:“女子物证可有?”
      主审官不断地擦着脑门的汗,犹犹豫豫道:“……没有。”
      仙人:“现在可知道真实情况了?”
      主审官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是,酉时前三刻时,是原莺莺遭难后求助的时间,作案时间不可能推到未时三刻,而未时三刻到酉时,琴公子被证实一直呆在家中,从时间上来看,犯罪者不可能是琴公子。又有原莺莺辞职一事,原莺莺家中还有祖母要供养,平日多需金银

第 19 章 炼心(四)[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