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过后,他确认这间卧室没有,于是又来了书房对面的卧室。
走进这间之前,他想着如果这间卧室也没有,那就只剩客厅了。
两分钟过去了,他开始变得有些不耐烦了,用力地扯开领带,动作粗鲁。
此时,他站在衣柜面前,一动不动。
心里暗道:“我是脑子进水了吗?又不是我的书,我干嘛要替她找啊!”
即便心里有千万个不愿意,都找了这么久,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果不其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墨时森在衣柜的收纳层里发现了南萱所丢失的那本日记。
当他看见那本大约四厘米厚的复古牛皮纸日记本时,蹙眉喃喃道:“不是说落下了一本书吗?怎么会是日记?还是这么厚一本!”
虽然他知道翻看他人日记的这种行为很不好,但由于好奇心作祟,还是拿起了日记本,盘腿坐在地板上,背靠着衣柜的拉门上。
翻开第一页之前,他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液,感觉左侧胸口里面住着一只精力充沛的小兔一般,此刻正在“扑通扑通”地蹦来蹦去。
下一刻,他终于鼓起勇气翻开了日记本的第一页,上面写着两句话。
第一行写的字迹工整且娟秀,虽然所写的内容已经被人用黑色签字笔从中间划了几笔,但是还能清晰地看见一句:
“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时森哥哥呀,真希望有一天能和他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在一起。”
然而,第二行的字迹明显比第一行还要整齐,可谓是入木三分、行云流水。所写的内容与第一行正好相反,是一句:
“墨时森,我不会再喜欢你了,希望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此时的墨时森,看见这两句话,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仿佛心跳比以往少跳了几拍。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随后翻开了第二页,上面写着: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二,天气晴朗。
今天是我的十二岁生日,也是我喜欢上时森哥哥的第一天。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但我知道,和时森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变得很开心,很快乐。尤其是时森哥哥送我礼物的时候,我的心里简直乐开了花。我想,这应该就是喜欢吧。】
这一页的内容,墨时森看了数十遍,上面所写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块块坚硬的巨石一般,重重地压在了他的心尖上。
此时,他脸上的情绪几乎有点挂不住了,左边胸口一直传来阵阵痛楚,想说的话全被堵在了嗓子眼,最后吐出嘴里的就只有一句:“原来,南萱早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喜欢上我了。”
但这句话刚说口,他便意识到了不对劲,心想:如果这个时候南萱已经喜欢上了他,那她为什么要拒绝他的告白呢?
一想到这,他立即将日记本翻到了自己告白的当天: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号,星期五,天气多云转小雨。
今天是特别的一天,因为这是高考结束后第一次和琳琳去郊外野餐,去到郊外的时候,还碰
第23章 这次换我主动向你靠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