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井一太郎很清楚,自己打不过铃木花道,也打不赢这帮壮汉。
尽管如此,他也没有出卖叶凡的意思。
于是乎,井一太郎态度依旧坚决,说道:“铃木花道,如果你执意要对付我的话,那你尽管动手吧!我是不可能会屈服的!”
“哼!井一太郎!我倒要看看,你肯不肯出卖倾城护肤!”
铃木花道恶狠狠的骂道。
“来人呀!”
“给我往死里打,出了事,有我担着!”
铃木花道朝身旁的保镖吩咐了一声,紧接着,一群黑衣人立刻扑了上去,开始殴打井一太郎。
尽管井一太郎拼尽全力反抗,但依旧寡不敌众,很快被打趴在地上,并且鼻青脸肿,鲜血淋漓。
而铃木花道则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悠哉悠哉地喝着红茶。
“铃木花道,你这是在玩火!我劝你赶紧住手!否则的话,叶先生不会放过你的!”井一太郎忍着剧痛,瞪着铃木花道威胁道。
铃木花道冷笑一声:“我管什么叶不叶先生的?只要在樱花国!那人就算是龙,也得给我盘着,就算是虎,也得给我趴着!”
说罢,铃木花道摆摆手,示意身边的保镖继续打,不要停下来。
“啊啊啊——”
随着一声凄惨的嚎叫,没过多久,井一太郎便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整个人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
“啧啧啧——”铃木花道满脸嫌弃地摇摇头,“井一太郎呀井一太郎!你脑袋瓜是不是被门缝给夹了?还是说被驴给踹了?你不要命地维护一个华国人,结果却把你自己给搭了进去!我最后问你一句,你肯不肯出卖倾城护肤?”
然而这时,井一太郎强忍着痛楚,朝他身上吐了一口痰,接着用尽浑身力气大喊道:“铃木花道!我就算是死,也不会
出卖倾城护肤和叶先生的!”
“哟?居然宁死都不妥协?看来你真是疯了!行!那我今天就要瞧瞧,你的忠诚度到底有多少!”铃木花道阴险一笑。
说着,铃木花道从怀中拿出一张纸巾,擦了擦鞋尖上的口水。
“喂!你们还等什么?继续给我打!我今天非得打到他跪地求饶!快点!”铃木花道冷声命令道。
“系!”
伴随着铃木花道的命令落下,他那些保镖纷纷点头应诺,接着再次挥舞铁拳,毫不留情地殴打着井一太郎。
一时之间,井一太郎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听得人毛骨悚然。
而这时,井一太郎非但没有求饶,反倒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
“哈哈!”
“铃木花道,你有种就杀……杀了我!我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出卖……出卖……叶……叶……叶先生!”
当井一太郎艰难地喊到叶凡的名字时,他忽然瞳孔一缩,接着整个人像泄气了般瘫软了下来,再无半分气力。
铃木花道看了看瘫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井一太郎,心里气不打一处来。
他实在想不明白井一太郎被人灌了什么迷魂汤,居然为了维护一个陌生男人,连命都可以不顾。
一气之下,他用力踹了踹井一太郎的胸膛,然后不屑地骂道:“井一太郎!你就是一个垃圾!一个愚蠢到家的垃圾!”
而这时,一个保镖头子走了上来,然后毕恭毕敬地请示问道:“少爷,井一太郎不肯妥协!我们接着下来怎么办?”
只见铃木花道眼神闪过一丝凶狠的厉芒,然后冷冷地说道:“他不是力挺那个狗屁叶先生吗?那我就要好好瞧瞧,那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来人呀!”
“赶紧查一下井一太郎的手机,看看里面的通讯记录有没有一个叫叶先生的男人!”
“系,少爷!”
接着,两名保镖迅速翻找井一太郎的电话,很快他们便发现,井一太郎的手机里真的叶先生的电话。
于是乎,他们将手机递给了铃木花道,说道:“少爷!你果然料事如神,井一太郎真的存有那小子的电话!”
“呵呵!”
“很好!”
铃木花道满意地冷笑了一下,接着,他直接拿着井一太郎的手机,拨通了叶凡的电话。
“嘟嘟嘟!”
几秒钟后,铃木花道的电话被接通,传来叶凡淡漠的声音:“井一太郎,你找我有什么事?”
铃木花道微微眯起双眸,一脸阴森地冷笑说道:“你就是那个姓叶的小子??”
“额?”
这时,电话那头的叶凡怔了怔,显然他也听出了不对劲。
于是乎,他语气冷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用井一太郎的电话?”
这时,铃木花道冷哼一声,然后语气戏谑地冷笑说道:“姓叶的,我真的想不明白你到底给井一太郎洗了什么脑!那小子被我打死奄奄一息,他都不肯转让井一集团,更不肯出卖你……老实说!我真的想瞧瞧你长得是怎么个人模狗样……”
铃木花道话音未落,便听到叶凡冷冷的声音,“你打了井一太郎?”
“对呀!”
“我叫他转让公司,但他死活不肯!我不打他,难道还要供着他?”
“对了!他还警告我,说我最好别招惹你!呵呵,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在我眼里,你小子连狗屎都不如!”
铃木花道说得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道。
这时,叶凡的神情变得更加冷酷了。
本来他对井一太郎也没有什么好印象,换作是平时,他绝对不会搭理井一太郎的生死,但是他听到铃木花道这些话后,他发现井一太郎还是有几分骨气的。
至于,他没有出卖自己!
仅凭这一点,叶凡就觉得自己不能坐视不理。
更何况,对方还掂记着井一集团呢!
这跟抢倾城护肤的产业有什么区别?
于是乎,叶凡冷冷地提醒说道:“其实你应该听从井一太郎的建议!千万不要得罪我!因为得罪我的人,基本上都死光了!”
第1076章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