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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之死(《金刚经》二十七无断无灭分)[2/2页]

缆镇语录 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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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肉体。
      你为我付出了钱,仅仅是钱。
      我什么都有了,什么也不在乎了,什么也没有牵挂了!
      我想早点结束这种生活,我便设法让自己染上性病,再传染于你!然后我又找了一个男人,很年轻,与那男人一起死,服毒自杀,可惜到死那男人还不知道我会杀死他。那男人同你一样,好色!
      我恨透了钱。
      我恨透了男人。
      我恨透了这个世界。
      死了,一了了之,一了百了,那多好,我没有痛苦!
      祝,你早生性病,早死,早来见我!
      金丝丝绝笔
      某年某月某日
      再说丝丝养的那只金丝雀,也死了,没有喂的缘故!不过,金丝雀终于出笼了,被服务员扫出房间当成了垃圾。我们的丝丝小姐也一样。
      附录:《金刚经》第二十七品:无断无灭分
      第二十七品浅释
      无断无灭分
      上面佛陀重点针对众生执著
      有我相、人相
      众生相、寿者相等现象
      提出“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但是佛说的
      不以色、声等外相见到如来
      并不是一种断灭空无的观念
      并非要否定修一切善法的德行
      事实上发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心的人
      对于一切法都不会持断灭见
      而是要借假修真,尊重因果
      万行具足,觉性圆满
      “野狐禅”的故事
      不昧因果
      关于“断灭见”
      禅宗公案中有一则名为
      “野狐禅”
      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
      盛唐时期,禅宗大行其道。百丈怀海禅师在江西百丈山开堂说法,座下学众不下千人。在众多学人中,有一位白发老者,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百丈禅师感觉此人非同一般,于是特别注意他。
      一天,百丈说法完毕,待大家离去后,走到老者跟前,问他为什么每次听完法都迟迟不肯离去,老者回答说:“禅师有所不知,五百年前我曾住于此山,有学生问我: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吗?我说不落因果。结果因为这个缘故,我堕落成了野狐身,不得解脱。请问大师,我究竟错在哪里呢”?
      听完老者的叙述,百丈禅师说道:“你不妨以同样的问题问我”!老者于是重复了同一个问题,百丈禅师听完后,郑重地回答道:“不昧因果”。老者听闻茅塞顿开,恍然大悟,倒头便拜,对百丈禅师说:“顶礼大师,我得到解脱了。明天,请大师慈悲,到后山山洞,为我举行火化仪式”!
      百丈禅师答应了老者的请求。第二天,命令众僧到后山去找亡僧遗体。众人不解,因为没听说这两天有僧人过世啊,于是,众僧将信将疑,跟随着百丈禅师来到山后,大家看到在山后大盘石上躺着一只已死的黑毛大狐狸。禅师对大家讲述了老者的因缘,大众深受启发。于是全山僧众集中在一起,按照佛教的礼仪火化了野狐。
      “野狐禅”公案告诉我们
      佛教的修因证果
      正是因果律的体现
      修行人可以“不落因果”的说法
      其实是一种断灭邪见
      不是一种对因果的正解
      更不是无上正等正觉的体现
      正如本品末后一句所说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法不说断灭相”

金丝雀之死(《金刚经》二十七无断无灭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