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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二)[1/2页]

火山岛疑案 冯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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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众人没有异议,徐耀威点点头,说:“接着刚刚的说。肖娜离开房间,正要下楼之际,这时,她看见邱钰辉走在她前面,也准备下楼,于是,她驻足片刻,等对方离开才向二楼走去。
      邱钰辉此时为什么会出现在别墅呢?难道他没到外面散步吗?
      一开始,他对我谎称自己一直在外面散步,后来才承认自己中途返回了别墅,目的是去寻找遗嘱。”徐耀威顿了顿,目光落到邱钰辉的脸上,后者一副恨不得找条缝隙钻进去的表情。他接着说:“我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原因是他出现的时间与凶手的作案时间有着惊人的巧合,且他有着很强的作案动机。然而,联想到我在现场发现的鞋印,我很快把他的嫌疑排除了。
      我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三组鞋印,一组是死者本人的,一组是孙霞的,还有一组是肖娜的,现场没有他的鞋印,加上他后来承认自己始终穿着鞋子,因而我推断他没有进过肖永贵的房间。
      有人会问,他会不会也像肖永富那样脱掉鞋子了呢?
      有这样的可能。为了推翻这种观点,这里,我不得不引出一个细节,那就是邱钰辉从二楼上三楼的时候恰好被李萍看见了,对此,他肯定也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会冒风险去杀害肖永贵呢?
      案发后,李萍向我透露了这个秘密,在我的逼问下,邱钰辉承认自己的确到过三楼,那时李萍还没未遇害。
      我们假设邱钰辉是凶手,那他可能杀死李萍吗?
      不可能。这么做无异于不打自招。
      凶手之所以敢在杀死肖永贵之后把魔爪伸向下一个人,原因是没有人目睹她的行踪。
      我们再回到刚刚提到的鞋印上。既然我一开始便在现场提取到了肖娜的鞋印,那为何我没有立即怀疑到她,反而是怀疑她的母亲呢?
      这里头颇富戏剧性。
      我给各位回顾一下我初次进入案发现场的情况:当我在现场取证的时候,肖娜突然闯了进来,而这时所有人都在门外,我当即把她拦了下来,为的是不让她破坏现场。后来,我在现场提取到了她的鞋印,于是我不假思索地把她的嫌疑排除了。可事后一想,我发现她的行为有点不对劲。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如果肖娜是凶手的话,她这么做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把自己的鞋印重新印上去,以免我提取鞋印时认为她曾到过现场?如果她始终待在门外,那一旦我提取到了她的鞋印,她肯定会受到怀疑,因此,她才会贸然闯入案发现场,沿着曾经走过的路线再走一遍。
      然而,她却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肖小姐,我想问你,你作案的时候穿鞋子了吗”
      肖娜冷冷道:“没有。”
      “我就知道,”徐耀威微微一笑,“由于你刚从水里上来,因此你大可能是光脚的,所以你根本不可能留下鞋印。事后你想起来,唯恐自己的脚印会被我采集到,于是才会多此一举地重回案发现场。你搞混了一个问题,鞋印和脚印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当时留下的脚印由于空气潮湿早就消失了……有时候,想得太周全未必是好事!”
      肖娜的嘴角浮起一丝蔑笑。
      徐耀威瞪了她一眼,接着说:“邱钰辉前脚出了别墅,你后脚便溜了出来,那时还不到中午一点。你选择近路,出门左拐,下到西侧的沙滩,这时,胡志峰仍在海里,由于你俩相距较远,他在东侧,你在西侧,因此他没有察觉到你回来。你悄悄潜进水里,朝他所在的方向游去。由于此前一直有海狮为你做掩护,因而他始终认为你没有离开过沙滩。
      随后,一点左右,孙霞按照习惯离开了家庭休息室,上了楼,接下来便发现了房间里的尸体。
      这里我得做个补充。你回到海里之后,你立即把匕首扔掉,以为它会从此消失,但巧合的是,匕首又被海水冲了回来——这种概率估计是百万分之一。匕首是陈先生发现的,他把它捡回来,交给了我,这令我受到了启发,我逐渐明白了当初你是如何处理掉凶器的。
      顺便提一句,匕首是胡志峰的,由于他跟肖永贵有仇,此次来岛上特地携带了匕首,以刺杀他的仇家。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实施他的计划,便被肖小姐迷得神魂颠倒,殊不知自己竟被她利用了,后者趁他不备从他包里拿走了匕首,作为自己作案的凶器,以至于案发后胡志峰对匕首失踪一事只字不提,他怕我怀疑到他。
      这便是肖娜实施第一起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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