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雪儿目光阴晴不定,她在掂量事情的可行性。
林清婉语气淡淡,“想好了就告诉我答案,不然等金生水改变心意,说不定还没等阿琛出现,他就把我们给杀了。”
仿佛被点醒,沈雪儿蓦地清醒过来。
林清婉和金生水,她自然是要将希望寄托在前者身上,反正这个鬼地方她也早已受够,至于林清婉……
如果她能跟金生水同归于尽,对自己倒是一件好事。
她坐到林清婉身边,在她耳边低声说:“金生水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除了我,没人知道。”
林清婉眼睛亮了起来,看来沈雪儿终于想通了。
沈雪儿凑得更近了,语气带着几分神秘,“他没有男人的那玩意儿。”
林清婉:“……”
“他就是一个身体残缺的男人,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被他杀了,我也是偶然有次偷偷撞见他洗澡,才亲眼看到的。”
林清婉终于明白,为何自己说他不像个男人时,金生水会那么生气。
沈雪儿有些得意,一时控制不住话匣子。
“我后来打听到,这些年来,金生水只在一个人手里栽过跟头,二十八年前,不夜城举行了一场比试,谁赢了谁就能离开这里,去外面执行任务,那年金生水输给了霍霆琛,事后大病一场,所有人都说,他是受了打击,不过在我看来,恐怕就是在那场比试里,霍霆琛让他失去了男人的命根子。”
林清婉喃喃自语,“难怪他那么恨阿琛。”
沈雪儿又道:“金生水虽然没了男人的那玩意儿,却仍旧有那方面需求,他喜欢用各种变态的方式来虐待女人,你若是愿意在这方面取悦他,就能获得接近他的机会。”
林清婉迟疑片刻,轻声问道:“那些变态的玩意儿,是什么?”
沈雪儿笑了笑,当着她的面解开了衣服,白皙的肌肤上,竟然满是刀刃划破的口子,密密麻麻,仿佛一张白纸上爬满了各种蠕动的长虫。
她眼睛里闪着自嘲的神色,“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我是在自作自受,如果不是抱着拆散你和阿琛,毁掉你们的念头,我也撑不到今天,金生水喜欢喝血,尤其是喝女人的血,他是一个见了血就会兴奋的男人,林清婉,你真的做好去杀他的准备了吗?”
灯光下,她的脸泛着惨白,眼角有隐隐约约的泪光,恐怕她早已后悔来这个地方了吧?
林清婉沉默地替她合上衣服,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字地开口:“是,我要去杀他,现在,请告诉我,他身边都分布了哪些属下。”
……
夜里,燥热的风吹得地上的尘土四处刮动,整座城区显得越发肮脏灰暗,然而这并不能影响城里的热闹。
不远处的赌场门口,一个清瘦的年轻男人被丢出来,鼻血糊了一脸。
“再收不齐西区的保护费,你就等着被胡子哥大卸八块,听到没?”
赌场的打手抬起脚,狠狠碾压住他的脸,朝他吐了一口唾沫之后,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年轻男人捂着发晕的脑袋,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他用力擦了一下脸,朝着门口将口水吐回去。
“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靠着金生水狐假虎威?迟早有一天,等九哥回来了,就是你们跪在地上学狗叫的时候!”
他走着走着,迎面就跟一个男人撞上了。
第140章 姿色不错的女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