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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柜前方有一张木床,上面有几张兽皮,一个布衣男人躺在上面打瞌睡,见有人进来,只是翻了下眼皮,又将眼皮合上。
      角落里蹲着一个人,背对着男人,从他动作上看,是在吃饭。
      男人觉得奇怪,客栈里明明有空桌,有椅子,此人为何蹲在地上吃饭,难道是嫌弃桌椅太脏么?
      可即使再脏,也绝对不会脏过此人的衣衫,这个人的衣衫脏极了,好像是在废弃仓库里拿出来的破铺盖,上面满是补丁。
      这破烂衣服与此人杂草般的头发倒是般配,二者结合在一起,此人的身份昭然若揭。
      乞丐。
      这间客栈里,没有第四个人的气息,而看其他两个活人的表现,又实在不像是店里的伙计。
      男人叹了口气,视线开始朝蹲在角落里的背影投去。
      他走过去,也有样学样地蹲在地上,任由长衣后襟搭在脏乱的地上。
      衣服脏了不算什么,就算现在他身披龙袍,也要蹲在这里。
      因为面前是一锅炖烂的狗肉。
      当男人看清乞丐的正脸时,不禁大吃一惊。
      因为这乞丐便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修行者,银榜上排名第十的“疯丐”!
      乞丐手里抓着一块烂肉,他不顾滚烫,吹了两下,便朝嘴里塞去,刚出锅的狗肉让他不得不连续咀嚼,以便让凉风进入口中,给嘴里的肉降温。
      将肉咽下后,他好像终于发现了面前的人,神情一怔。
      这粉衣男人,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
      粉衣男人的手里多出一坛酒,这是他在路过酒柜时顺下的,他打开瓶塞,顿时酒香四溢。
      他刚要朝嘴里倒去,乞丐冷声道:“这里的酒你也敢喝?”
      粉衣男人听到乞丐的话后,并没有停止动作,仍是对嘴里灌了一大口。
      喝完后,竟然呻吟出声,一脸惬意。
      他笑道:“喝酒可以不吃狗肉,但吃狗肉绝对不能没有酒。”
      乞丐怔了一下,随即立刻点头:“你说的对,把酒分给我,你就可以吃锅里的狗肉了。”
      粉衣男人笑着将酒递给乞丐,却发现没法吃锅里的狗肉。
      因为面前只有一个简易火炉,上面是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锅,铁锅里盛着狗肉,约莫有半只,沸腾的肉汤发出和男人肚子一般的咕噜声,旁边一副碗筷也看不见。
      难不成真要学乞丐,用手抓肉吃?
      咕噜噜。
      粉衣男人的肚子又叫了,他很快做出了选择。
      只见他伸出修长双指,如筷子般夹出一块带皮狗肉,轻轻吹了几下,肉上的香气让他再也做不到慢条斯理,立即将肉塞入口中大嚼。
      整个过程脸色不变,手指插入沸腾的肉汤中,丝毫不见脸色有半分痛楚。
      疯丐目光闪烁,朝嘴里灌了口酒,却没有呻吟出声。
      两个人一同吃肉,轮流喝酒,狗肉本就是至阳之物,酒也是度数极高的烧酒,不一会,二人便热汗涔涔。
      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外面突然响起一阵马蹄声,紧接着一道响亮的声音发出:
      “疯丐,滚出来,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疯丐停下要到锅里抓肉的手,道:“你等我一口酒的时间,我去去就回。”

第五十七章 阿鼻谷的客栈[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