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都是圣朝明令禁止私人买卖的东西,一旦走私被抓住就会抄家灭族。不过那些人十分大胆红枫镇又是天高皇帝远,因此他们在这里毫无顾忌的和外族人交易,每次返回关内都能运回去几大车银子。”
“看来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林逸道,“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为了赚钱什么事情都敢干的人,把铁器卖给蛮族人然后他们反过头来打圣朝。”
“公子想要得到商队的护送恐怕很难。”绫惜道,“他们的人一个个脾气都很坏,上次我到一个商队跟前想讨要点碎银子,差点被砍死。”
“你那次也算是运气好,他们那种人杀人不眨眼杀个乞丐根本不当回事。”林逸感叹道,“你能活到现在,还真不容易,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干了。”
“我知道,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敢招惹他们了。”绫惜道。
“虽然他们一个个都很凶悍,但只要给银子就不一样了。”林逸道,“任何地方都没人和钱过不去,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靠银子都能打通。”
“而且这也是我们离开红枫镇唯一的方法,没得选。”
“嗯。”绫惜点了点头。
……
“如果我们真的能回到中原,公子打算做些什么呢?”因为不用再为食物发愁,二人蹲在城隍庙里闲坐,便感觉有些无聊,于是绫惜又问道。
“在安全富庶的地方买个宅子,开店铺养鸡养鱼过世外田园的生活。”林逸和她一起畅想未来,“如果实在没事做我还可以试着上京赶考,博取一点功名什么的。”
不能修仙想出人头地,就只有博取功名一条路了。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林逸唯一拿得出手的,恐怕就只有脑袋里的那些学问。
虽然这个世界有文道修行者,不过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进入文道。
聊的实在没有话题了,林逸便拿出一把‘火不思来,这火不思是蛮族人独有的拨弦乐器,造型极其类似于前世的吉他,是林逸刚才在镇上乐器店买来的。
经过简单的修改再加上一根琴弦之后,就成了一把吉他。
所谓一通则百通,在乐器上面林逸不但会吹箫,还会弹奏吉他。二者都属于音乐范畴,只是演奏手法不同。
“叮……叮……咚……咚。”
林逸试了一下音准之后,开始自娱自乐,弹唱起来。
“没想到公子还会弹奏蛮族的乐器火不思。”绫惜道,“公子好像什么都会一样,太有才华了,能跟在公子身边是绫惜的福分。”
“这不是火不思,你没看见我刚才改装过吗?”林逸道,“自娱自乐,打发无聊的时间而已。”
一边说着一边拨动琴弦。
伴随着悠扬的琴声,开始清唱起来。
“水,吐,碗,狗……”
水吐碗狗?好奇怪的句子!我怎么听不懂呢?听到林逸唱的第一句小丫头就傻眼了。
“草原最美的花,火红的萨日朗,一梦到天涯何处是花香……”不过林逸接下来唱的,她就听得懂了,支棱着脑袋看着林逸用心聆听。
第15章 草原最美丽的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