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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头四个大字,约法三章,笔锋尽透,既有女子的秀丽,又可见大家之豪气洒脱,只是现在江寂没有心情欣赏字,一目十行,大致看过之后,后悔今天为什么没有坚持回来,跟着他们一起去茶楼,还说什么听听各方消息,其实那群家伙就是去听说书的,真是交友不慎啊,被害惨了。
      开头赘述了一段缘由,沈瑜夸大描述了自己得知他身上有脂粉味时内心之震撼,之忧伤,最后还是选择信任的心里路程,但是惶惶之心须得抚慰,所以要罪魁祸首答应三件事,以一个月为期限,以期引以为戒,日后不再犯。
      紧接着正文列出三件事,第一件事是,每天都要笑,至少三次,只在她一个人面前的不算。第二件事是每天要把家里人都夸一遍,包括她在内,共十人,缺一不可。最后一件事是,这个月就在书房苦读,不得回房。
      最后写着,虽然此事只是意外,仍需引起重视,一月为期,没有做到上述三个要求,回房之日无限延期。
      “签字吧!”沈瑜递出毛笔,成功在此一举,隐隐有些激动。
      “瑜儿,你上次说过那次是最后一次,我不要在书房。”
      “此一时彼一时,谁叫你在外面拈花惹草呢。”
      “你明明知道这只是意外,我不小心的我绝无此心,再说谁有你好看啊。”
      “我只看结果。”听着虽然开心,但怎么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沈瑜坚持道。
      “那换一个要求行吗?”江寂不死心地道。
      “行啊!”沈瑜爽快道。
      “是什么,我答应。”江寂没想到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还有回旋的余地,激动道。
    

第92章 约法三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