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东电视台的接待室里,只有周雨花和郭长林两个人。两人已交谈了有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已经出现了火药味。\n 郭长林道:你是一名记者,你的职责就是完成记者应该完成的任务。也就是说,你应该干的是记者的活儿。鼓动村民来告县政府,你不觉得你是超越了职责范围,把手伸得太长了吗?\n 周雨花说:郭县长,不是我把手伸得太长了;而是你,作为一名县长,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手伸得太短了,或者说没有伸到位。这是失职。这样,别说我是一名记者,就是一个有良知的普通市民,也有权力、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农民把不作为的县政府告上法庭。让法律强迫你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手伸出来,真正地为老百姓谋利益。\n 郭长林:你应该明白,你是有意给县政府找麻烦,有意使县政府丧失威信,降低政府的诚信度!\n 周雨花:错了。不是我,也不是老百姓给县政府找麻烦,更不是有意的。而是由于你们县政府的“不作为”,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麻烦。这种麻烦的始作蛹者应该是县政府。三年了,万福村的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是跑断腿、忧断肠啊!对他们所受的折磨之累,你难道一点儿都不感到心痛?\n 郭长林:你……你是在挑动老百姓和政府干,你是在故意制造不安定因素!\n 周雨花:万福村的村民三年没有喝上自来水了,你还想让他们安定,这可能吗?让您也三年喝不上自来水,您会安定吗?郭县长,究意是谁在制造不安定因素?您也太不懂得因果关系这样一个简单的哲学思维了。\n 郭长林:你……你没有资格和权力来教训我!\n 周雨花:可是,法律有资格,有权力!郭县长,我送您一句话,在法制社会里,“民不与官斗”,绝不是不可冒犯的天条!\n 2、周德雨办公室里,楚家风正在就万福村的“民告官”一案与周德雨交换意见。\n 楚家风说:路永安和郭长林同志都给我打来电话,我看万福村的“民告官”一案,咱们能不能采取别的办法来处理?\n 周德雨说:什么办法?\n 楚家风说:请万福村的村民撤诉,然后请镇西县政府立即拿出处理两个村水事纠纷的意见。这样,既解决了水事纠纷问题,又使县政府不丢面子。\n 周德雨说:他们还怕丢面子吗?如果他们怕丢面子,早就应该解决这个问题。\n 楚家风说:是呀,镇西县政府确实有“不作为”行为。\n 周德雨说:如果万福村的村民不把他们推上法庭,他们还不会解决这个问题。\n 楚家风说:实事求是地说,“不作为”行为,各级政府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光镇西县政府一家是这样。\n 周德雨说:所以,法院办好这个案子的意义就更加重大。必须让各级官员们懂得,我们这些做官的,总不能白吃老百姓的粮食,白拿政府的俸禄。“虽卖红薯,亦需平心平秤。既戴乌纱,则必忧国忧民”。做了官,如果只是站在权力的城堡上显示自己的光宗耀祖,不如“封金挂印”,回家卖地瓜去算了。\n 楚家风说:你的意思是这起“民告官”的案子非办不可。\n 周德雨说:不但要办,而且要办得有声有色。我已经做了安排,开庭时,请市电视台现场直播。并且请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认真地组织各级党政干部进行收看,并且安排时间进行座谈讨论。以此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同时来推动大东市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各级政府都明白,政府不管事也要吃官司。从而振聋发聩,让大家知道,政府“不作为”,就要被推上被告席。\n 楚家风说:有道理。\n 周德雨说:我和市司法局的同志唠过一次,他们说,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公民不知道“民”可以告官的情况还相当普遍。在农村,这种情况就更普遍了。好多农民都说,“怎么能告政府呢?告政府是犯法的!”因此,我们必须通过这次行政审判,告诉我们的公民,“民”可以告“官”。而且要敢告,会告。\n 楚家风说:好,我赞成。我把刚才为镇西县讲情的意见收回。\n 3、郭长林很不高兴地走进了路永安的办公室。\n 郭长林进来就说:行啊,永安同志!\n 路永安一怔:怎么的了?长林同志!\n 郭长林说:你知不知道在后面支撑着大力村告县政府的那个人是谁?\n 路永安不解地:不是大东电视台的一位记者吗?\n 郭长林说:你知道那位记者是谁吗?\n 路永安说:长林哪,你跟我兜
第73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