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西县委的大会议室里摆放四、五台大彩电。县直机关和乡镇的主要负责干部都在这里收看这起“民告官”一案的公开审理。\n 路永安也在这里收看。他在电视里看到了坐在被告席上的郭长林。\n 片刻,路永安的心绪离开了电视画面,他在思索着:还需要去关注审理结果吗?根本没有那个必要了,结果早已成定局,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这件事情如何结尾,必须让这个结尾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要有凤头豹尾的效果,既有色彩又有力度。郭长林同志,希望你一定要积极地配合我,要让今天收看这次直播的人们和省市的领导淡忘掉现场直播,牢牢地记住我们俩的精彩尾声。\n 电视里,法官正在宣布万福村村民诉镇东县政府“不作为”一案的审理结果:经过审理,法庭认为,被告镇西县人民政府对水事纠纷负有处理的法定职责,被告不履行该职责,对原告水事纠纷不作处理是违法的。原告二百多村民要求被告履行该职责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作出一审判决:责成镇西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对原告与万宝村的水事纠纷作出处理。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六十八万五千元人民币。对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费,法庭不予支持……\n 2、大东市法院院内,郭长林从法院大楼里走了出来,记者们把他围了起来。\n 大东日报社的一位女记者抢到了前面:郭县长,我是大东日报社的记者,请问郭县长,万福村的村民代表是县里派车接到大东市的吗?\n 郭长林说:是的。昨天下午,县政府就专门派人用县委书记路永安同志乘坐的1号车,把万福村的村民代表接到了大东市,并安排他们住进了北国大酒店,食宿的一切费用都由县政府承担。过一会儿,我们还用这辆车把他们接到县里去。\n 周雨花和小姜挤了上来。\n 周雨花道:请问郭县长,法庭裁定,在一个月之内由县政府对水事纠纷作出处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处理完此事?\n 郭长林看了看周雨花,说:又见面了,你好厉害啊!我告诉你,我们今天把万福村的村民代表接到县里去,就是向他们宣布处理结果,并向他们赔礼道歉。明天,由县委书记路永安同志,也就是你的……\n 周雨花知道郭长林想说什么,瞄了郭长林一眼,问道:也就是我的什么?\n 郭长林看看周雨花那严肃的目光,说:噢,没什么。明天,由路永安同志和我带队,以及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去万福村,一是向村民请罪,二是向村民宣布处理结果。\n 郭长林想脱身,记者们穷追不舍。\n 周雨花又问道:郭县长,请问,对这起民告官一案,特别是对县长和村民对簿公堂,您有什么感想和体会?\n 郭长林说:我们的老百姓,民主意识增强了,法律观念增强了。有一句官场上特别时髦的话,今天说出来非常恰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n 围观的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n 3、这天,郭长林兴奋地走进路永安办公室。\n 郭长林道:永安,可真有你的。第一,研究“三农”工作的常委会请农民代表列席旁听,别开生面哪;第二,咱们县的最后一个无电村通电那天,你没有安排领导干部去剪彩,而是让我在无电村找了几位七八十岁的老村民来剪彩,而且还让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村民来推闸,又一个别开生面哪;第三,下发了一个为全县人民办十件好事实事的方案,并上报了市委。我真的服你了。这新闻炒作的也好。我看哪,年底你非成为全省的十大新闻人物不可。\n 路永安:可也有人说,我路永安搞的是形式。我说,说这种话的人根本不懂什么是形式,什么是内容。“春花秋月何时了,形式主义知多少。大家心里都很烦,人人天天都在搞”啊。为什么在有的时候形式是必须得搞的?就是因为有的形式就是必要的内容。所以我说,这种形式也好,内容也好,咱们搞得还不够劲儿。\n 郭长林:好,你说,咱还怎么整,我保证配合好。\n 路永安:这几天,结合机关作风整顿,结合民告官的大讨论大检查和大力整改,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n 郭长林:什么问题?\n 路永安:我在想,咱们是国家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的领导……也就是你、我,屁股底下坐着一台豪华的日本丰田大吉普,是否合适?\n 郭长林:你又搞什么花花点子?难道你要卖车?\n 路永安:对,卖车。\n 郭长林:我不同意。无论如何我不能同意你这个花花点子。\n 路永安:这不叫花花点子,这叫政治谋略。\n 郭长林:这一段你跟我不是谈政治就是谈谋略,我听烦了。\n 路永安:烦了也得谈,这是现实问题。\n 郭长林:把车卖掉,你我坐什么?\n 路永安:坐北京吉普。\n 郭长林:啊?你看哪家的县委书记、县长坐北京吉普?\n 路永安:正因为大家都不坐,咱们才要坐。这才有效应,有政治效应。\n 郭
第75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