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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轻人就是有年轻人的脾气。这天,周雨花真的到大东监狱采访崔五爷来了。\n  周雨花将记者证向门岗递了过去,门岗未接,说道:对不起,凭记者证也不准许对崔五洪进行采访。\n  周雨花又从包里取出一份介绍信,递了过去:我这里还有一份大东电视台关于采访崔五洪的介绍信。\n  门岗也未接,说:凭介绍信也不可以。\n  周雨花:为什么?\n  门岗:镇中县法院早就发来函件,一段时期内不安排新闻媒体对崔五洪进行采访。\n  周雨花: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安排呢?\n  门岗:不知道。\n  电视台的摄像记者小姜从新闻采访车里走了出来,直奔门岗问道:你们就凭镇中县法院的一个函件就不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有这个道理吗?\n  门岗:我听大东监狱领导的。\n  周雨花对小姜说:好了好了,咱不和他理论,他也是在执行公务。\n  周雨花向门岗道声“再见”,便同小姜驾车离去了。\n  2、周雨花和小姜驱车直奔镇中县人民法院。\n  在法院院长办公室里,周雨花与院领导很有礼貌地客套了一会儿之后,再也沉不住气了,于是直奔主题,与县法院的领导理论着。\n  周雨花道:镇中县法院有什么理由给监狱发一个不准许新闻记者到监狱采访崔五洪的函?你们有什么依据?\n  法院领导:当然有依据。司法工作者是最讲究依据的。\n  周雨花:说说你的依据?\n  法院领导:依据就是我们县法院制定的《镇中县法院关于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法院审判案件活动的若干规定》。\n  法院领导提到的这个《若干规定》是前段时间新制定的。那天,崔旭向王明哲汇报说,最近一段,新闻媒体一直不消停,有几伙记者都去了大东监狱,要采访崔五爷。崔旭分析说,这很有可能都是熊广的动作。王明哲告诉他,不是很有可能,百分之百是熊广的动作。崔旭问王明哲该咋办才好。王明哲告诉崔旭,请镇中县法院从有利于司法工作的角度,制定一个关于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案件的有关规定。这个规定一定要严谨,让它无懈可击。这样,从司法的角度就好说话了。于是,便有了这个《镇中县法院关于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法院审判案件活动的若干规定》。\n  这会儿,法院领导将《若干规定》扔给了周雨花,道:你自己看看吧,就什么都明白了。\n  周雨花不屑一顾:我没有那个时间。\n  法院领导:小同志,还是耐心一点儿。\n  周雨花:我够了耐心的了。从打你们法院审理崔五洪案件的那天起直到审理结束,我们一直要求采访报道,可你们就是不允许,有道理吗?\n  

第41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