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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要保证再也不要发生类似今晚的行为,县里保证负责解决万福村村民的吃水问题。\n  孙老喜说:我可以保证,但县里必须要给我一个期限。以前县里也是这样说的,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n  郭长林说:我可以向万福村保证,一个月内解决万福村村民的吃水问题。\n  孙老喜说:好,我们可以再等一个月,多一天我们都不等。到时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问题,我就带领村民来毁掉这个堤坝!。\n  郭长林说:好,如果还是解决不了,我同意你们毁掉堤坝。\n  3、周雨花来到大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她是来找路天水的。\n  周雨花道:天水,求你一件事,帮我写个诉讼状呗。\n  路天水:啊?你要诉讼谁呀?\n  周雨花:帮助万福村的村民把镇西县政府告上法庭。\n  路天水:啊?镇西县委书记可是我老爸呀!\n  周雨花:告的是政府,又不是你老爸。\n  路天水:这你可得让我想一想。\n  周雨花生气了:我也会写诉讼状,只是我没有时间,不用你了,可以了吧?\n  周雨花欲离去,路天水急忙喊住了她:雨花,你别生气。我没说不写,只是说让我想一想。\n  周雨花:那你就去想去吧。\n  路天水:我想好了。\n  周雨花:写不写?\n  路天水:写。那你得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吧?\n  周雨花:前段我下去采访,万福村的村民向我反映,说万宝村截留了他们万福村的自来水水源,三年没有吃上自来水了。万福村的村民向县里反映了三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就因为市工商行的关行长的老家在万宝村,县政府顾及和关行长的关系,迟迟不予处理。\n  路天水:县政府确实不对,属于“不作为”。但我看,不一定非得将县政府告上法庭,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来解决。\n  周雨花:什么途径?\n  路天水:写个情况反映,报给周书记,请周书记签个意见,也会解决问题的。\n  周雨花:当然了,找个清官也能解决问题。但诉诸法律,更能增强老百姓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n  路天水:可也对。现在的老百姓,好多人还不知道什么叫“民告官”。简单地说,“民告官”就是公民、法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如侵害、渎职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n  周雨花:给我上课呢?\n  路天水:哪敢呢?\n  周雨花:别耍贫嘴。\n  路天水:好好好,听你说。\n  周雨花:你不是要写一篇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论文吗,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情况。\n  路天水:太好了。\n  周雨花:通过下去采访,接触老百姓,我感觉到,《行政诉讼法》虽然已经出台十几年了,但老百姓真正懂得其中奥妙的却微乎其微。有的甚至不知道人大、法院、信访等机关的职能区别。更不懂诉讼程序,告状无门,净吃“闭门羹”。有不少“民告官”案件为什么在起诉阶段就“胎死腹中”?都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和基本法律常识而夭折的。\n  路天水:另外,面对“民告官”,政府的表现多多少少都有些“霸道”。一些行政机关和少数党政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淡薄,内心深处的“老大”和人治思想比较严重,摆不正权与法的关系,时常是以权抗法。堂堂的一个行政领导怎么能和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对簿公堂呢?有的甚至拒不出庭应诉。\n  周雨花:真不愧是路法官!\n  路天水:你也别耍贫嘴!\n  周雨花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笔,拍到路天水面前的稿纸上:那就写吧。

第72章[2/2页]